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问题] ask1234 申诉 lovebbcc 两案 (06/11)
时间Tue Jun 19 22:15:10 2012
1. 合并判决的标准居然是如此,本人无话好说。
2. 版主之看板文章管理权限
是说版主有权力订前科的标准,
如下政黑板规三-1:
第三章 人身攻击与行为规范
1.对版友公干者水桶十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属於恶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数加倍累计。
公式︰10(基础水桶天数)*(前科次数+1)=水桶天数
违反程度严重者,直接劣文,并科水桶处分。
违反程度轻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直接水桶处理。
违反本章版规之被检举人於判决前公开认错并道歉,且检举人愿接受即可撤销检举案。
本章之前科与第二章之前科合并计算。
本章个别条文有特别规定者,从其规定。
举例来说,
版主可以订前科水桶公式
10(基础水桶天数)*(前科次数+1)=水桶天数
也可以订
100(基础水桶天数)*(前科次数+100)=水桶天数
但不是说版主订了
10(基础水桶天数)*(前科次数+1)=水桶天数
却对A版友执行
10(基础水桶天数)*(前科次数+1)=水桶天数
而对B版友执行
100(基础水桶天数)*(前科次数+100)=水桶天数
第一个例子才是版主制定版规、执行版规裁量的权力,
第二个例子是不公平的执行版规、违反版规。
板规三-1已明订前科水桶公式,版主少算一次,
是违反版规,跟版主的裁量权是两回事。
3. 是否合情合理?
ssnlee在政黑板违反版规的案例,两只手的算不完,
违反版规的次数越多,不算是板规三-1的恶意累犯,
难道是犯行良好,深表悔意,值得从轻量刑?
违反版规的次数越多,前科次数还可以少算一次,
这合乎小组长说的合情合理的判决标准?
ssnlee被少算一次前科,实不合版规、不合情理。
版务申诉只能申诉至小组长,本人只能以提出问题的方式
,质疑此次小组长的判决,小组长不改判,依照程序,套
句lovebbcc版主说的程序正义,(实质正义可以不用管?)
本人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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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130.169
※ 编辑: ask1234 来自: 112.104.130.169 (06/19 22:18)
1F:推 VOT1077:你只说别人被少算~ 那你被少算的怎麽也不带进去... 06/19 22:39
2F:→ VOT1077:单就此案来说 你与 ssnlee 两人有甚麽恩恩怨怨 我不管 06/19 22:40
3F:→ VOT1077:但版主对两造的处分来说算是公平的 该处置的部分也做了 06/19 22:41
4F:→ VOT1077:要硬说 实质正义的话 我个人的感觉 是 两个都罚太少 06/19 22:44
5F:→ VOT1077:但我不能这样说 还是得尊重版主在水桶期限的裁量权 06/19 22:44
本人被少算哪一个前科,请小组长举出来,有少算到的,
请再加入本人的水桶天数内,若无,小组长应该不能无的
放矢,应向本人道歉。
※ 编辑: ask1234 来自: 112.104.130.169 (06/19 22:59)
6F:→ VOT1077:该说的 都在判决内容说了 没必要跟你道歉 06/19 23:08
7F:→ VOT1077:以上 06/19 23:08
本人被依版规处置相关水桶,还被小组长污蔑本人被少算水桶,
小组长可以这样胡说八道吗?
※ 编辑: ask1234 来自: 112.104.130.169 (06/19 23:11)
8F:推 f78:我算算About_Life版的三缺一终於等到最後一个玩家要来了 06/19 23:11
9F:推 goetze:可不可以处理一下芬灵体呀~越分越多了耶~~~ 06/19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