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Fw: [申诉] lovebbcc版主於 #1FUSZP38 之判决
时间Fri Apr 13 19:20:09 2012
※ [本文转录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FUjnnGH ]
作者: ask1234 (ask)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申诉] lovebbcc版主於
#1FUSZP38 之判决
时间: Tue Apr 3 19:18:07 2012
一、申诉判决:
文章代码(AID):
#1FUSZP38 (HatePolitics)
3.又查ssnlee有两次前科
所以本次水桶期间为[2(前次)+1(
#1FPxU03U)+1(
#1FSeQYfd)]*5=20日水桶
二、申诉事由:
此两次检举案,检举人与被检举人,虽各属同一人,
但违反板规不同、违反文章不同,应仍属两件独立的
检举案。
因此,
在
#1FPxU03U 检举案,判决违规确定时,
ssnlee的水桶天数应为(
2+1)*5=15日;
在
#1FSeQYfd 检举案,判决违规确定时,
ssnlee的水桶天数应为(
3+1)*5=20日;
两案总水桶天数应为15+20=35日,而非20日,
故请版主改判水桶天数。
三、依据板规:
第二章 一般罚则性版规
1.违反版规者水桶五天至半年。
有前科且属於恶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次数加倍累计。
公式︰5(基础水桶天数)*(前科次数+1)=水桶天数
违反程度严重者,版主可直接劣退,并科水桶处分。
违反程度轻微者,版主可先予推文警告。经推文警告後仍再犯者,直接水桶处理。
违反本章版规但愿意公开认错与道歉者,版主可推文给予认罪机会并发信通知违规者;
认罪协商有效期限为版主发信後24小时内,且基础水桶天数不得少於3天。
本章之前科与第三章之前科合并计算。
本章个别条文有特别规定者,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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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1F:→ hoyunxian:版主他们决定要水桶几天轮不到你管吧 04/03 20:05
2F:推 dreamysky:两个检举案是同时的~所以前科没有考虑加成处理 04/03 21:54
3F:→ ask1234:第一个检举案在3/20日,第二个检举案在3/28日, 04/04 01:35
4F:→ ask1234:实不知两个检举案是同时的是何意思? 04/04 01:36
5F:→ dreamysky:同时指,判决是同时的 04/05 13:16
6F:→ dreamysky:而非先後关系 04/05 13:16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ask1234 (61.64.19.253), 时间: 04/13/2012 1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