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ysky (官小职卑 权轻位贱)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政黑版bonju2版主之判决处分
时间Sun Aug 21 19:10:57 2011
Ask1234这边所提的证据并非原检举案的证据
请组长先行了解
依照政黑版版规4-3
3.
检举他人违反版规者,『需检附相关证据』,
并按格式发表检举文於版上。
未来若不依照格式检举,版主有权拒绝受理。 除水桶期间遭受第三章人身攻击者
可写信给版主检举外,直接寄信给版主但不在版上发表检举文者,版主不予受理。
违规事项请於被检举文发推文十日(240hr)内检举,逾期视同超过版规追溯期,
版主有权不予受理。
愚不知Ask1234版友是不小心还是故意不『理会』这一点?
自己没有依照版规检附相关证据
再来申诉说版主应该要勤劳
有检举就应该回去看全文?
再者明明每一个文有十天检举期(政黑版规4-3)
明明自己都有上线
明明自己知道没有检附到证据
自己不再行检举
天天来这边烦组长
不知存何居心?
恳请小组长明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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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207.111
1F:→ lovebbcc:白话文:我版主心证最大 08/22 08:12
2F:→ dreamysky:请楼上切勿将没有的事情压在版主头上! 08/22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