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udete (喜乐)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转录][申诉] #1EHWZNws bonju2版主之判决
时间Sat Aug 13 17:57:56 2011
※ [本文转录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EHWq--Y ]
作者: ask1234 (ask)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申诉]
#1EHWZNws bonju2版主之判决
时间: Sat Aug 13 13:35:56 2011
一、申诉:
文章代码(AID):
#1EHWZNws (HatePolitics)
推 bonju2:不违规 结案 08/13 13:25
二、申诉事由:
1.在『YanLong提到:刚好有位板友推文说到他的名字』
之前的推文,只有Jesusmaycry推文提到江剑峰的名
字,而且,在此之前的推文,也只有江剑峰的这个名
字出现过,没其他名字出现。
YanLong藉由『刚好有位板友推文说到他的名字』证实
江先生即是江剑峰本人,泄漏江先生姓名的个人资料。
故违反板规二-4。
2.依据dierguarder前版主之判例,违规者mutsutakato只
是提及姓名,不须证实所提及之姓名与哪个ID、发文者
为同一人,即判违反版规二-4。
综合上述两点,YanLong未经江先生许可,公开其姓名的
行为,属泄漏个人资料的违规行为,违反版规二-4。
三、依据版规:
第二章 一般罚则性版规
4.未经许可公开相簿连结,私人资料,水球,信件。
(泄漏个人资料,再度声明,网路上言语的自由度,并非完完全全的无限化。
针对此点,当事人可对发言者提出告诉。
且内文若影响甚为严重者,将有可能会吃上严重官司。)
公开之资料可由行政机关网站或报章杂志合法查询者不在此限。
第一次触犯本条者劣文并水桶30天以上。再犯者,永久水桶。
若有诉讼行为,PTT及政黑版有权将使用者资料提供有助於司法单位进行调查程序。
四、依据判例:
违规文章:文章代码(AID):
#1CTJozas (HatePolitics)
判 例:文章代码(AID):
#1CTezVr0 (HatePolitics)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1F:→ mrcat:这是要跟谁击鼓鸣冤 08/13 13:37
2F:→ SilentBob:乱爽没 08/13 13:37
3F:→ eddienakajim:你应该是贴错版了... 08/13 13:37
4F:→ SilentBob:乱完了回去看电视 判决了告诉你 08/13 13:38
5F:推 gaudete:都有判例在前面了,bonju2还装傻,怎麽那麽爱学马英九说谎 08/13 13:45
6F:→ gaudete:请问那个相片的公开许可证明呢?bonju2请提出来,别再装傻 08/13 13:46
7F:推 SilentBob:你要学江贤弟 不要跌他的股 08/13 13:47
8F:→ gaudete:那几张图都有肖像权 授权证书呢 bonju2别一而再再而三装傻 08/13 13:48
9F:→ bonju2:图并不是Y板有贴的 所以没有违规问题 08/13 13:49
10F:→ gaudete:那个部落格也不是「行政机关网站」或「报章杂志」 08/13 13:49
11F:→ bonju2: 友 08/13 13:49
12F:→ gaudete:管是谁贴的,那别人贴的也有问题啊,你还拗啊 08/13 13:49
13F:→ gaudete:板规要件没一个符合的,你板主这样当的,板规随你乱拗一通 08/13 13:50
14F:→ bonju2:陆暋D 请你检举有问题的那个人 谢谢 08/13 13:50
15F:→ bonju2:有问题 08/13 13:50
16F:→ gaudete:板规二之4不用被检举人,板主得知违规讯息便须即刻处置! 08/13 13:51
17F:→ bonju2:不好意思 用手机上网很难用写文章 你检举我用推文判决 08/13 13:52
18F:→ bonju2:应该说我根本不会用手机写文章...囧 08/13 13:52
19F:推 downtoearth:不用检举人跟这个被检举人不符没有冲突吧... 08/13 13:54
20F:→ mrcat:板主你只需转介他到适合的板面讲这堆即可 08/13 13:57
21F:→ ask1234:向组内申诉,依规定要先向版主申诉。 08/13 14:00
22F:→ ask1234:bonju2这种不知道在判什麽东西的判决文,我的申诉文改改标 08/13 14:01
23F:→ ask1234:题就好,太认真申诉,配不上bonju2这麽敷衍的判决。 08/13 14:02
24F:→ ask1234:连个判决理由都没有,ctrl+c,ctrl+v应付一下就好了。 08/13 14:03
25F:推 SilentBob:请问你认识江先生吗 08/13 14:04
26F:→ game721006:前有分身王,後有检举王 08/13 14:04
27F:→ ask1234:你认识江先生吗? 08/13 14:04
28F:→ SilentBob:开玩笑 废文干马响叮当、出桶半刻又入桶的江先生谁不认 08/13 14:06
29F:→ SilentBob:识 只是他不认识我而已 08/13 14:06
30F:→ ask1234:江先生本名是? 08/13 14:07
31F:→ SilentBob:你猜~~~~~~~~~~ 08/13 14:07
32F:→ guest001:江先生的事情都置底了 08/13 14:08
33F:→ ask1234:我不认识,你说你认识,你总不会是在胡说八道吧? 08/13 14:08
34F:→ SilentBob:你一点幽默感都莫有~不跟你玩了 08/13 14:08
35F:→ ask1234:原来你还真是胡说八道啊!!原谅我不解你的幽默。 08/13 14:09
36F:→ ask1234:原来版规大到可以将江先生的个人资料置底啊?站方都不敢。 08/13 14:10
37F:→ SilentBob:甚麽江先生 江贱疯阿靠妖微软选错字 是江剑峰嘛? 08/13 14:10
38F:→ SilentBob:置底就有阿~常看到 08/13 14:11
39F:→ mrcat:江剑峰其人其事我也有所耳闻 08/13 14:11
40F:→ SilentBob:不过按照过往案例 帮过江先生说话的 後来都发现是其分身 08/13 14:11
41F:→ SilentBob:不知道您.... 08/13 14:11
42F:推 amimi0629:公民权利一个都不能少 08/13 14:12
43F:→ ask1234:关你屁事!!SilentBob,可以来查我啊!!说不定换我告你的时 08/13 14:14
44F:推 SilentBob:好可怕 不知道我做甚麽值得你告XDDDDDDDDDDDDD 08/13 14:14
45F:→ ask1234:候,换你的案例被置底,姓名被公布时,你就知道痛了。 08/13 14:14
46F:→ SilentBob:我是坦荡荡啦 你这动不动就爱告人的我就不知道了 08/13 14:14
47F:→ ask1234:查我的个人资料啊,查查我跟江先生是什麽关系,一连问好几 08/13 14:15
48F:→ ask1234:次。 08/13 14:15
49F:→ SilentBob:干嘛要查你 你谁阿 科科 08/13 14:15
50F:→ SilentBob:咱们江贤弟是不必人家查的 自己会爆料 08/13 14:15
51F:→ ask1234:要不然一直再问我是谁,你逻辑错乱啊? 08/13 14:15
52F:→ SilentBob:算了 跟你这种的没甚麽好说 可怜 08/13 14:16
53F:→ SilentBob:我出门噜~~~你慢慢玩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8/13 14:16
54F:→ dreamysky:不是还有江贤弟这个名字出现过?= =a 08/13 14:49
55F:→ killyou:板上提这三字的文章推文我是不知有多少篇啦,怎麽不全检举? 08/13 15:20
56F:→ killyou:ID是xxx的本名是某某,我认为是泄资;某某名叫某某叫泄资? 08/13 15:23
57F:→ killyou:脸书有个叫马英九总统的本名叫马英九...干!我泄资了? 08/13 15:25
58F:推 gaudete:这篇怎还不锁文判决,请另外两位板主快点定夺,我想你们也 08/13 16:05
59F:→ gaudete:没那个道德勇气判自己板主败诉,甭浪费别人去申诉的时间了 08/13 16:06
60F:→ dreamysky:申诉文干麽锁文判决?= =a 08/13 16:25
61F:推 gaudete:组务规定要有在原来板面申诉记录不是吗? 08/13 16:31
62F:推 gaudete:你们不给个交代回应,是想用「拖」字诀吗? 08/13 16:44
63F:推 Dalaia:江先生的逆袭 XD? 奇怪的人开始一个个冒出来了 08/13 17:14
64F:推 SilentBob:我回来噜~原来我还被检举了 好可怕 小芬遗毒不意外 08/13 17:30
65F:→ amimi0629:将先生没记错是站上不受欢迎人物 不知适不适用 08/13 17:34
66F:→ game721006:江先生报仇,十个月不晚 08/13 17:49
67F:推 gaudete:真的吗?他头衔这麽多呀?可否请amimi0629给个举证说明。 08/13 17:51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4.33
68F:推 bonju2:这好像不是你的申诉文阿= = 你在鱼目混珠阿... 08/13 18:07
69F:→ gaudete:我检举的内容在这篇文章内,难道不用转过来当证据? 08/13 18:08
70F:→ bonju2:那请用证据当作开头谢谢 不过你没跟我申诉就跑来这好像不会 08/13 18:08
71F:→ gaudete:别人申诉,你们都不理的,我还跟你们浪费时间啊? 08/13 18:09
72F:→ bonju2:受理 随意 你高兴就好^^ 08/13 18:10
73F:→ dreamysky:话说~为什麽江贤弟不能是个姓名?只有江剑峰是姓名? 08/13 19:58
74F:推 SilentBob:闹够了没 这SOP实在太像了 08/13 20:14
75F:推 FranKang:小芬,小芬,为什麽,这麽獾? 我嗅到浓浓的芬味 08/13 20:15
76F:推 lovebbcc:现在的替代役真轻松 08/14 00:57
77F:推 lovebbcc:BONJU2你反正也还是捉到时间就上吗 甚至还要介入判决 08/14 01:05
78F:→ lovebbcc:那还请啥假别请了 也不用请辞版主了 若真的这麽眷恋这位 08/14 01:07
79F:→ lovebbcc:置 还是想学某d前版主那样称到几年的年资 在去选小组长? 08/14 01:09
80F:推 lovebbcc:喔忘了你们这些政黑板主都是嘴巴说很忙 然後又念念不忘着 08/14 01:12
81F:推 lovebbcc:回来管版或者应徵小组长的 很忙吗? 还是..... 08/14 01:13
82F:→ dreamysky:替代役专训放周休~我以前也是这样 08/14 01:25
83F:→ bonju2:不管板说尸位素餐 管板说我恋栈 你也真的很有话讲 08/14 09:04
84F:推 amimi0629:哈哈哈~~~~~小芬 08/14 13:21
85F:→ sasiburi:爱心,服务,责任,纪律 08/15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