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sonant (白目大花咸丰草)
标题[转录](CaptivAte) Re: 我不觉得我有犯版规
时间Wed Mar 16 15:21:37 2011
※ [本文转录自 consonant 信箱]
作者: consonant (白目大花咸丰草)
标题: Re: 我不觉得我有犯版规
时间: Wed Mar 16 01:54:53 2011
很感谢你回我,辛苦你了。
可是我真的觉得判决有瑕疵,
你一直说先例,可是我觉得先例并不合用,因为判决应该照版规走而不是先例,
我没有不愿沟通,而是我真的觉得我没有犯版规,
觉得如果版主要这样判,版规应该要变动,
「文章作者要求之」应改为「文章内容要求之」才合理。
然後想请问,如果你还是觉得我犯规,然後我想继续申诉的话,
我应该找其他两位版主,还是要到L_SecretGard?
谢谢。
※ 引述《CaptivAte (半刂)》之铭言:
: 我说过这种情况并不是先例
: 何况又是在检举板被检举
: 如果我因为视推文内容轻重不一决定板规执行与否 或大小眼 没有一个公平标准
: 那以後势必板规执行时会有人说闲话 说谁谁谁违规没判板规处置 gg又yy
: 而且重复推文这种水桶公告从以前到现在无论推文推甚麽被判水桶的也并非少数
: 我现在最多帮你减少水桶日期改判 不能直接不判
: 这样对其他水桶中的使用者不公平
: 而且改判以後你也要很明白以後再违反板规会被加倍
: 有些人就是吃饱撑着会去检举 所以要小心
: 如果你无法接受 那就照原判24天水桶继续
: 接受的话我照原判不加倍再扣除已水桶日期重判
: 真的有心要沟通我当然愿意改判 如果没心的话我想直接开分身的人其实也是蛮多的
: 先这样
: ※ 引述《consonant (白目大花咸丰草)》之铭言:
: : 版主你好:
: : 请问你看完我寄的信却没回,
: : 是仍然觉得我犯版规所以没回吗?
: : 可不可以给我一个回应,
: : 信一直石沈大海让我很焦躁,
: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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