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rguarder (黑炭)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建议] Hatepolitics的前科制
时间Sun Aug 1 18:24:47 2010
※ 引述《dakkk (莱斯)》之铭言:
: 小弟近半年常到政黑板 有时後上班时间趁没太多事的时後也会偷上
: 有时後觉得这个板好像生活的一部分一样
: 小弟没记错的话 在这个板被水桶过三次
: 一次是在与板友在推文的对话中做出了群体攻击的板规 水桶7天
: 第二次是对板务有所疑问 所以po了板务相关的文章 水桶7天
: 最近的这一次 上星期五 因为一天超贴到6篇新闻 水桶21天
: 为什麽会是21天 因为板主前查我的记录发现 前面的有犯过板规 所以x3
: 以上是事件的大致经过
: 对於这样的处罚 由於罪证确凿 小弟也没法申诉
: 不过有几点小弟想说一下
: 第一点 政黑有限制检举的篇数 但由於政黑一向蓝大於绿
: 这也是为什有人会笑称政蓝板的原因
: 由於某集团的人大於另一个集团的人
: 所以如果有人集合起来用他们的检举分配专门针对少数人
: 那恐怕板规会成为斗争工具
: 当然 你可以说 不要犯板规就好了
: 不过事实上 某政党倾向的人 被水桶的次数是多於另一个
: 而且那倾向的人数原本就不多 这是小弟观察到的事实
: 所以建议检举制度是否做检讨
只要不犯规 就不会成立 OK?
: 第二点 前科制是一个蛮奇怪的制 政黑的确有说 他们的板规是类似刑法的
: 不过用 我讨论过板务这个违规对我另一个超po文章作前科判定
: 然後作三倍的刑期 这点实在有点不合逻辑 也不太像是目前的刑法吧?
如何不合逻辑 累犯法官在裁量上本来就会有心证加重
: 第三点 我在24小时内 po了六篇文章 的确是违规
: 不过我24小时内的第一篇跟第六篇 差了有23小时左右
: 而且当中有一篇 因为板友说不适合就删了
: 这样就判了21天 实在是很奇怪
规定24小时为何要凹23小时 是转录文章新闻才会违规
: 综合以上三点 我认为 检举制度在限制上应该有所改变
: 然後前科制度应该以同样的违规来看
: 再者 对於刑期应该有裁量权 例如是不是恶意而天数有所不同...等
: 以上就是小弟的建议 谢谢
不是恶意要如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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