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ec2 (^^y)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请] ufosty卸任
时间Fri Jun 11 14:33:54 2010
※ 引述《jiniba (糖果)》之铭言:
: ※ 引述《bullsgogo (加油)》之铭言:
: : 板主群之前问过群组长法条涵义
: : 群组长说 该条包括民选与非民选板主
: : 该条意思是 板主要上任两个月才能参与连署罢免
: : 群组长分析跟ljrll2000的分析哪个较可信?
: : 一般人都知道吧
: 2.非经连署上任之版主,任该版版主未满2个月不得参与罢免。
: 条文已很白话了,非经连署上任之版主不得参与罢免,任该版版主未满2个月不得
: 参与罢免。
: 条文与语文都作如是解,当然,政治魔人可以不理会条文,官大学问大,官啊,官啊!
非经连署=条件A
未满两个月=条件B
同时满足A+B则不得参与罢免。
在我看来应该是这样解释的。
有这种疑义也好,站方可以一次解释清楚那个逗点後面是"或"还是"若",免得让
某些政治魔人吵不过人只好钻漏洞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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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6.175.170
※ 编辑: puec2 来自: 211.76.175.170 (06/11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