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erguarder (黑炭)
标题[转录]Re: 请你解释一下
时间Tue May 4 12:08:14 2010
※ [本文转录自 dierguarder 信箱]
作者: ufosty (panzer)
标题: Re: 请你解释一下
时间: Sun May 2 01:31:27 2010
hi 黑炭晚安
不是「私人信」直接作为改判依据。
我不会干这种事的,而且日常工作,就有类似case,SOP而已。
以下跟您讨论
1.私人事务部分我会自己处理,站规、法务等。
2.公务部分,他要求更判为标的,信件为手段
参照板规 ss 2-5 恐吓板友、 ss 2-14 或蓄意干扰板务。
板友若认为有问题也可组务申诉。
若真不当,我也会撤销,就跟 BABLE 重复推文,
原本我认无罪,但组务重判一样。
无罪推定不是小弟头壳坏去或清高,只是法务常态。
但若是暴力、歧视、鼓动立即犯罪等,就无法适用。
若我被罢免,也希望新板主可坚持这些原则。
其实,我看到现在蛮多人炮我,其实蛮好的。
让大家想想要怎样的政黑。而且有很多政黑点,蛮幽默的。
现这样罗
晚安
※ 引述《dierguarder (黑炭)》之铭言:
: 哪一条板规有提到私人信件可以用做判决依据
: 既然我推文你不回应
: 那我就寄信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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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 via 立即而明显的危险 = 表意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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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码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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