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nsm (恶灵依林)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申诉] ufosty #1Bq6bE7W 判决有误
时间Fri Apr 23 01:45:34 2010
一、申诉人ID:msnsm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政黑板主ufosty
三、申诉事由:
政黑板规:13.同ID符合下列任一情况︰
发大量相似文洗板、回文单一、转录文章单日超过五篇、
单篇或不同文章底下相同内容推文达到五次以上。
正确拆解:13.同ID符合下列任一情况︰
一、发大量相似文洗板
二、回文单一
三、转录文章单日超过五篇
四、单篇或不同文章底下相同内容推文达到五次以上
1. 以上四项情况互不涵涉。
2.「单日」乃在规范「三、转录」,跟「四、」在『文法上、语意上』完全不相干。
3.「以上」在『小学数学』中即已明确定义为包括「含」之意。
BARBLE板友在「单篇或不同文章底下相同内容推文达到五次以上」(高达两倍十次之谱)
明显加重(倍)违犯板规无误,ufosty板主显然「误解」板规,造成纵放。
本人绝非箝制言论自由之辈,见本人「
#1BpLImbj (About_Life)」之申诉即知,
我甚至还帮被我检举者说话,只求公平与公道而已。
就因本人尊崇言论自由,对於箝制与妨碍言论自由者才深恶痛绝。
依中华民国宪法,人民行使自由权利,以不妨碍他人之自由为限度,
否则即为自由的滥用。
观BARBLE板友所推内容,与「政黑」意旨完全无涉,
纯系意图直接干扰特定板友表意自由之行使,
间接影响其他板友阅览之不便、论辩之不利,
并非言论自由保障之范畴。
有如:「你给我闭嘴、你给我闭嘴、…(重覆十次)」之类,
当然是言论之一种,但并非为了表达有意义之思想的言论自由,
而是意欲以无理取闹阻扰他人言论自由之正当行使,自无保障之理;
此亦为该条板规立法之意旨精神所在。
ufosty板主应是急公好义而过犹不及。
四、检附证据:
#1Bq6bE7W
作者 msnsm (恶灵依林)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检举] BARBLE 重覆推文
时间 Thu Apr 22 23:20:4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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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般罚则性板规
1. 违反板规者水桶七天至半年。
13.单篇或不同文章底下相同内容推文达到五次以上。
罪证确凿,而且还高达板规所订五次的两倍呢!
#1Bo92Vlq
1F:→ BARBLE:小芬 小芬 为什麽 这麽獾?04/17 01:14
2F:推 BARBLE:小芬 小芬 为什麽 这麽獾?04/17 01:21
3F:推 BARBLE:小芬 小芬 为什麽 这麽獾?04/17 01:25
#1BokTind
4F:→ BARBLE:小芬 小芬 为什麽 这麽獾?04/18 19:05
#1Bokh2ra
5F:推 BARBLE:小芬 小芬 为什麽 这麽獾?04/18 20:10
#1BolSsx_
6F:推 BARBLE:小芬 小芬 为什麽 这麽獾?04/18 20:20
#1BokGuz1
7F:→ BARBLE:小芬 小芬 为什麽 这麽獾?04/18 20:21
#1BolSsx_
8F:→ BARBLE:小芬 小芬 为什麽 这麽獾?04/18 20:24
#1BooWF46
9F:推 BARBLE:小芬 小芬 为什麽 这麽獾?04/19 00:03
#1BooqX8v
10F:推 BARBLE:小芬 小芬 为什麽 这麽獾?04/19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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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ufosty:无罪推定原则,不罚。理由:单日同内容重复推文五次,
12F:→ ufosty:,但版规未指明(含)五次。从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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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164.56
※ 编辑: msnsm 来自: 112.104.164.56 (04/23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