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hsiuwei (不再热血冷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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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linhsiuwei 再度包庇 peter1082
时间Sat Mar 20 12:55:52 2010
依据本版版规第四章第三点:
3.检举他人违反板规者,需检附相关证据,并发表检举文於板上。
直接寄信给板主但不在板上发表检举文者,不予受理。
本人有权不予受理,
一切请按版规来。
不管K前组长之说法还是本版版规4-1,
皆为说明版主「可」自行处理,
本意在授与版主不经检举自行处理之法源,
而非「强制」版主「必须」处理。
关於分身帐号的判决本来就必须严谨对待,
目前对於peter系列ID以及kinkinkid等分身系列,
我个人倾向於向组务申请多重ID帐号查询有结果後再来处置。
不过目前个人公私事务繁忙,
暂时无力处理。
另外提醒一件事,
根据
#1Bf32Ll8 (About_Life)公告,
暂停该帐号之申诉受理。
以上是我的回应,
若该使用者有其他回应本人不再另行回应,
小组长辛苦了。
感谢。
linhsiuwei谨志2010/03/20
※ 引述《sadness (悲伤JULIET)》之铭言:
: 一、申诉人ID:sadness
: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HatePolitics/linhsiuwei
: 三、申诉事由:一再包庇泛蓝板友水桶分身不罚
: 四、检附证据:
: peter1082又被我抓到分身,
: 结果寄信给linhsiuwei竟然拿板规4-3来搪塞,
: 板主群之前渎职就算了如今怎好意思再度藉故蓄意包庇护短?
: 板规写得很清楚第二章之罪板主「查知」即可处理,
: 所以我不过「告知」这件事实而非「检举」,
: 板主「得知而查知」的结果属实的话就该处理,
: 因为「非告诉乃论」就是促使执法者能积极任事而不问来源如何。
: 而像第三章人身攻击因为属於个人感受部分,
: 所以规定板友「告诉乃论」以免受板主主观好恶影响,
: 以上就是第四章精神之所在。
: 另外本组#18FGz_pF前小组长kendofox说:
: #18FEQ7Ay
: 即便是无人检举 违反板规属事实的话 版主依然可依照板规进行惩处
: 并非强制规定一定要进行检举後才能进行调查惩处
: 检举只是一个版主可能因为文章量过大进而遗漏
: 板众辅助版主的动作
: #18FGz_pF
: 跳回到最原本 你有没有触犯板规
: 有 板主惩处有何不对 无 我要原始文章证明
: 信件检举 板主已提出说明 因为该使用者被水桶 无法发文
: 我的认知内 板主无需提出信件证明
: 因为即便是无人检举 板主看到违反板规 一定要等到有人检举才处理?
: 没有这种规矩
: 意思就是,如果板友被浸水桶,则寄信检举有理由;
: 而且只要板主得知违反板规之情事,不论检举人有无或检举手段如何,都应该处理。
: 所以很清楚了,因为我被水桶,依照组务惯例判例,
: 我可以寄信检举(我也只是告知而已)而不受板规4-3约束;
: 而不管是有无或如何检举,只要板主一得知有违规情事,就该义无反顾的尽责处理。
: 如果接任小组长不认同,请重新公告修正,而依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 本人此次申诉不适用新公告,仍须以旧规为主以合乎「信赖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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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DID NOT BEAR THE SHAME 你不需要羞愧
YOU RESISTED 你反抗
SACRIFICING YOUR LIFE 牺牲你的性命
FOR FREEDOM, JUSTICE, AND HONOR 为了自由、正义以及荣誉
-THE GERMAN RESISTANCE MEMORIAL,BERLIN- -德意志反抗运动纪念碑,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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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1.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