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dness (悲伤JULIET)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不服政黑linhsiuwei #1BexkenO判决
时间Sat Mar 20 04:48:20 2010
※ 引述《linhsiuwei (不再热血冷小纬)》之铭言:
: 很明显此乃I前版主在组务版表达他对於管理版务之个人认知,
: 不仅没有明文在版规上注明,
: 甚至也没有在本版发文公告,
板主代表板务,岂能以「个人」一词轻描淡写?
我因其「板主权威」认知而循其规、蹈其矩,何错之有!?
: 本人之前对此说法全无知悉。
我告诉你了,你就知道了啊!这不是藉口!板主就不用知错即改吗?
: 何况擅自将之个人发言撷取部分内容後再曲解为本版之版旨与惯例,
: 我想也是站不住脚的。
我曲解什麽了?请你详细论证!
又想鱼目混珠以蒙混过关吗?
其他文字毫无损其意旨,所以我才不浪费篇幅赘述!
何况「撷取部分内容」可是bismarcp在本组和tjackalym在群组的拿手好戏呢!(笑)
: 并且本版版规在其卸任之後另有一番变更,
: I版大当时之发言已经是2008年之事,
: 是否适用於本版目前现行版规,
: 我相信应该有待商榷。
你都知道有待商榷,却不知道如此就应当先以临时公告来警醒板友游戏规则生变,
否则就是不教而杀谓之虐的义务道理?要当板主麻烦先做好板主的功课可以吗?!
: 本人判决自付皆根据本版现行之版规,
: 详细将该ID惩处之源由与法源根据,
你根本法条都乱引只为罗织入罪!
2-7是规范「歧视」,我是「黑特(仇视、恨)」!
3-3是规范「非政治范畴之明确个人」,我是「特定政治族群」!
起码你该引的是板规2-2「攻击所有政黑板友」,
然而显而易见的我只有 「hate部分泛蓝板友」,
除非你承认政黑板其实就是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的政蓝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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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6.8
※ 编辑: sadness 来自: 123.204.6.8 (03/20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