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jackalym (抱抱)
站内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不服政黑判决
时间Fri Mar 19 18:03:22 2010
※ 引述《jesusmaycry (保騜党)》之铭言:
请使用者将
沟通纪录、事件相关文章、判决公告,
以转录方式转至本板,资料如有阙漏则不予受理。
水球/信件/交谈等记录,请直接自信箱转录至组务板,不得修改,
若经编辑即认定为无效证据,且与申诉案无关之文件,一概不予采用。
另对板主的申诉请於其公告或者处理时间的十五日内提出,
故若为逾时之案件,将不予以受理。
SecretGarden实习小组长 tjackalym
: 一、申诉人ID:jesusmaycry
: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Hatepolitics / bismarcp
: 三、申诉事由:事由是政黑板友aitt在#BaJ_N91文中有说到,外省权贵的态度没有被见一
: 次打一次算是幸运了,那这不就代表aitt认为外省权贵应该被见一次打一次这已经违反了政
: 黑板规中不得鼓吹暴力一条,且aitt大标题里并没有恶搞或反串字眼,本人看到文章後检举
: 我在文中有修文提到假如说这篇没有过(也就是aitt没有罚则)我就一天PO一次我想打你(也
: 就是aitt)的文,我的意思是假如aitt这样的言论都不算鼓吹暴力的话,那我当然也可以PO类
: 似的文章,但是本版bismarcp版主判决aitt及本人警告,我的申诉事由如下:
: (1)政黑板规本来就规定鼓吹暴力的罚则是水桶,但是讲出外省权贵的态度没有被见一次打
: 一次算是幸运了这种明显已经是鼓吹暴力的话的aitt却只有水桶,这样随版主高兴判决的话
: 版规是定参考的吗?
: (2)本人会说出假如说这篇没有过我就一天PO一次我想打你的文,确有不妥,但是出自对於
: bismarcp版主长期以来奇怪的判决一种失望的表现,我在检举的时候是有想到依bismarcp版
: 主过去的判决是有可能不会对aitt有罚则,才会说出这种话(bismarcp版主奇怪的判决文章
: 我会再附上)
: (3)本人虽然语出不妥但是罪根本还没犯bismarcp版主就已经祭出罚则,试想:我今天去警察
: 局跟警察说:我想强暴某某某,警察可以办我吗?再者,就算要罚我,为什麽我的罚则跟已经是
: 鼓吹暴力的aitt一样,我一个没PO文的跟已经PO文的罚则一样,岂不怪哉?
: 即使我要死也要死的明明白白,请告诉我我到底是犯了哪条版规?bismarcp版主直觉式的认
: 为我那句话就是拿版来做个人清算恩怨'呛人的工具,但是由於版面上只有文字,bismarcp
: 就自以为是的将我的话曲解成威胁他一定要让这篇判决过
: 四、检附证据:以下是我过去的检举被bismarcp版主以奇怪理由挡下(也就是我为什麽认
: 为,我检举aitt不会过,说出我要PO我想打人的文的起源):
: 我的检举文#1BOSUWHW,被检举文#BOQgNIt,被检举文已违反政黑板规造谣一项,但bismarcp
: 版主以绿营常用此种口吻驳回,难道犯法还有可以用这条法常常被犯来驳回吗?今天假使有
: 人要去警察局报案伤害,警察可以跟他说:打你的人常常打人,所以不构成犯罪吗?这样都可
: 以的话公义何在?
: 政黑板规#1BONK3RZ 2-3不得鼓吹暴力 2-7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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