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la (Asparagus juice)
标题[转录](dierguarder) [申诉] 判决重新议处
时间Thu Apr 9 23:05:19 2009
※ [本文转录自 killla 信箱]
作者: killla (Asparagus juice)
标题: [申诉] 判决重新议处
时间: Mon Mar 30 22:13:32 2009
dierguarder版主 您好:
3/26日小组长kendofox,已对您的审判争议之处作出重新判决如下:
=============================== 第 一 点 ==================================
「1. 其中KennethSmith在政黑板上2210篇判决,有一项人身攻击前科,应加重处分」
板主提出
2008/05/05之前的前科抹除 所以2210篇时间落在2007/09/15 所以不算前科
使用者在次提出说明的时候 并未针对此点再提出说明
但是本人在板规上看不见明显条文 希望能把他新增进去 谢谢
1F:推 dierguarder:在新版规的最後一条有提到对前科118.170.98.170 03/28 00:25
2F:→ dierguarder:不溯及既往118.170.98.170 03/28 00:26
但您所颁定的版规之中,仍有误谬之处,未举出何时之前的前科不溯及既往。
将来可能会引起更大的争议,期盼您能与其他版主多加商议,将此版规弥遗补漏!
=============================== 第 二 点 ==================================
Birdwood
第一次人身攻击推文:
3F:推 Birdwood:killla你嘴很贱嘛 若最後证实这件事是假的 你要不要剁头02/26 21:16
第二次人身攻击推文:
4F:推 Birdwood:我是不怕水桶啊,我的确是骂killla嘴贱了嘛02/26 23:04
第三次人身攻击推文:
5F:→ Birdwood:倒是k,无凭无据都可以骂这麽恶心的话,嘴不贱是什麽?02/26 23:05
板主提出的第二次为自述 小组方面采那 但是请以两次推文攻击重新计量水桶期限
组务认定Birdwood已触犯人身攻击两次,非一次,请版主重新公告修正判决
=============================== 第 三 点 ==================================
另外使用者於检举文内提出两点说明 小组方面在此一并解释
关於lightmyfire的的转文问题 转外部信箱不会留有纪录
只要出现这个 就是转文 至於某隐形看板 就是转文到隐板
※ [使用者ID]:转录至某隐形看板
非经同意转录文章不仅触犯政黑板规,甚至触犯站规规定,请版主重新审视检举案
并将违规者lightmyfire依照政黑板规第三章第六条规定办理惩处:
6.未经同意转录他人文章至他版,除备份文章至TEST版,均接受原发文者检举得以处罚。
经查lightmyfire有两次前科,应加倍水桶两次..
● 4848 ! 10/07 IBIZA
□ [公告] #18wTn8mO lightmyfire 未经同意转录文 …
● 4189 !
6/14 dierguarder
□ [公告] lightmyfire板友请进
感谢dierguarder版主合作,维护政黑善良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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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7.22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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