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RIST (大白熊共和国联邦)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申诉] 不服HatePolitics版21297(#19ju82UO)判决
时间Wed Mar 11 18:31:55 2009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会,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请申诉者於申诉文内提出明确的沟通证据,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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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诉人ID:TERRIST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HatePolitics/IBIZA
三、申诉事由:
不服21297篇判决, 经与IBIZA沟通无效, 在此表明对其解释理由不服之处
1..族群攻击定义: 本条立意应系预防战学校, 战台湾国内族群,
针对敌国之贬抑应非本条规范, 盖搜寻HatePolitics判决
所有版主仅IBIZA就本条之族群肆意无限扩张至就国家贬抑之范畴
按其他版主就族群范围之解释, 可援引nike22版主之公告文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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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ke22 (决战云嘉南.光复高高屏) 站内 HatePolitics
标题 不要战族群好吗
时间 Sun Dec 28 20:21:5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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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专题再战闽南人客家人
其实未来可能演变为外配之子vs台湾人之子
等等种种议题
虽然还没讨论
台湾就这麽小
很无聊
希望版友能提供这些人的贡献
而请你们不要战
像我们家算是蛮多族群混的
广义来说我本身也有平埔.漳州.泉州.以及外省基因..
我下一代则还有客家
我觉得趋向正面的讨论是好的
不过多多混..有个好处就是真的五官会立体些
我们要往前看
我希望的是一个要有共识的民主模组(这真是国考余毒)(好像是李帕特讲的)
不要搞成离心式
我觉得那些政客话你就听听就好
别跟着战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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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Nike22版主发文可知, 本条立意并非在限制就对我国有敌意之国家为贬抑,
故本人对IBIZA版主肆意扩张本条族群之定义范围不服
2. IBIZA版主陈称有所谓共识, 惟就我所知版友并无对中国不得为贬抑之共识
仅有在台湾国内族群, 性别学校等不得贬抑之共识
而IBIZA版主经本人要求亦未提出所谓共识之原文
3. 就IBIZA版主对多数之解释
其所提出之(( 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 ))
系出自就刑法((公然)) 要件之定义解释..ex: 309
惟此所谓多数人... 系指人数众多, 非经相当时间分辨, 难以计数.言之
((林山田 刑法各罪论 增订二板 p232 ))
而非IBIZA版主所称 (( 复数人 ))
4. 本人其他理由
均列举於本人与IBIZA版主之沟通信件
烦请小组长秉公判决, 俾回复本人合法权利与名誉, 非常谢谢
四、检附证据: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站内 HatePolitics
标题 [公告] #19fcn6Kk #19jsjje0 TERRIST 群体攻击
时间 Wed Mar 11 17:18:5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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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cn6Kk
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国联邦)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震怒] 中国人的想法非常有趣
时间 Thu Feb 26 18:17:4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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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收藏家不可以拍卖他合法取得的古董
中国却可以合法强占西藏人新疆人甚至台湾人的家园
也可以强占西藏人的文物...
甚至可以钦定班禅强迫西藏人要接受
对啦~~实力大的说话麻
那你们这票支那贱畜是在靠北啥洨??
你们贱格, 你们LP小...所以你们没实力阻止人家拍卖
按你们支那贱畜的文化...
不爽.?? 用实力去抢回来啊....
干你老机掰A 实力说话
不是吗????
#19jsjje0
推 TERRIST:低贱的支那畜牲国的畜牲们...... 03/11 16:22
→ TERRIST:就像支那人称呼日本为鬼子一样.,..对於敌人.刚好而已 03/11 16:22
→ TERRIST:等等...贱畜也有族群???? 一群一群是有啦.. 03/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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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之前的共识
广泛使用的族群歧视语例如支那、日本鬼子本版不禁止
自行创造或与其他攻击词结合则不行
水桶二十天
另有前科两次(
#18m1AT-P、
#19MpOa1k)
合计八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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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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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沟通信件, 仅列出各信件新增内容, 援引原内容者先删除, 以免版面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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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国联邦)
标题 对21297判决不服
时间 Wed Mar 11 17:35:1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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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组务规定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会,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请申诉者於申诉文内提出明确的沟通证据,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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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先与您沟通
本人称呼对我国之实际敌国中国为支那贱畜
并非针对任何特定族群
如同中国人称呼日本人为日本鬼子相同,
苟若支那贱畜属族群攻击
则中国人陈称之日本鬼子, 倭寇, 是否均属此范畴??
况版规并无明定不得对他国, 特别是对我国极端不友善之中国为贬抑称呼
故本人对此判决不服, 祈版主可回复本人合法权利与名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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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标题 Re: 对21297判决不服
时间 Wed Mar 11 17:41:19 2009
的确
日本鬼子、倭寇、支那等词都是族群歧视用词
不过之前板上有过共识, 已广为使用的族群歧视用词不违规
故上述用词虽然是族群歧视用词, 但是不违规
自创新词像是, 把支那跟贱畜结合则是违规的
对於歧视用语的规定在板规2-7
7.故意使用让多数板友不舒服的文字,或故意窜改引用文章或是删除与窜改推文纪录者。
(西斯语、大量脏话、恶意抹黑、歧视、造谣、扭曲事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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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国联邦)
标题 Re: 对21297判决不服
时间 Wed Mar 11 17:50:08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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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板上不得攻击他国之共识在哪?
据我所知目前所谓不得族群歧视系针对我国国内言之
本人所贬抑者系中国整个国家人民
而非特定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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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并未特定就本版版友或是特定一群版友为贬抑称呼
而系针对全体中国人
(特指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者, 此定义本人之前已在推文中说明)
若只要有固定族群版友(可能)不舒服
则可遽以水桶
那麽....
高矮胖瘦黑白等..可能使一部分人不舒服之言词
是否均得以水桶???
次按...本条要件为使多数版友不舒服
本版多数为台湾人
相信多数版友对此称呼均不致感到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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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114.7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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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标题 Re: 对21297判决不服
时间 Wed Mar 11 17:56:1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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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 这就是一个族群了啊
本规定并没有限定要针对本版板友或特定版友
如果你用歧视语战身高、体重等特定族群人士
那当然也有可能会违规
多数板友的意思是 复数位 板友, 而不是 二分之一以上
事实上也不可能以 让二分之一以上板友感到不舒服 为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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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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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RRIST (大白熊共和国联邦)
标题 Re: 对21297判决不服
时间 Wed Mar 11 18:04: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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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这族群也太大了...光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是有世界上近1/4人口
本条规定立意应系为免战学校,地区等情况出现
并非预防就敌对国家人民为贬抑吧
另外,,,不知您说所谓不得就他国为贬抑之共识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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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说.... 高个子的比较帅
矮个子的版友听了不舒服
就可能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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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就语意上应至少是相对多数
例如台湾均觉得不舒服
或是反对战学校者均觉得不舒服
二人以上即可称为多数?
您的解释颇有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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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标题 Re: 对21297判决不服
时间 Wed Mar 11 18:13:39 2009
国家也是一样
板规就在那里, 这不需要共识吧
之前说的共识, 是指已广泛使用的歧视用语不算违规
看不出有使用歧视用语
刑法所称「多数」、「众」即是如此定义
例如 公然陈列 系指 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
这边的「多数」的意思并不指相对多数或绝对多数
(事实上也很难达到所谓相对多数或绝对多数
一家店陈列的东西能让相对或绝对多数的人看到就神了)
而是复数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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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76.105
※ 编辑: TERRIST 来自: 58.114.76.105 (03/11 18:45)
1F:推 nhnc:版规还可以自己随便解释爽的? 真是自以为是 140.123.79.46 03/11 20:16
2F:→ TERRIST:可以处理吗?? 麻烦小组长了 115.43.39.107 03/16 13:52
3F:→ TERRIST:或是还需要补什麽程序吗?? 115.43.39.107 03/16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