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gotigo (铁剑)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黑特版主铁剑违规水桶
时间Sun Jan 11 11:06:52 2009
※ 引述《ivonie7788 (我爱尚真)》之铭言:
: : ((说明))
: : 本人於第一封回信就已指出IP是特定人使用,加上申诉者於违规文章中表示此为长
: : 庚大学聚德楼宿舍使用者。按板规3 规定以各种方式PO出他人资料者,即为违规。
: : 另板主对於板规之解释适用,得依论理法则及经验法则,依照当时情况之不同,为
: : 宽严不同之解释适用。公布学术性质之IP是否等同於公布他人资料,说明如下:
: : 一、本案应采严格审查标准从严审查
: : (一)板规3 之订定,旨在保障私人免於受到不必要之骚扰,并涉及个人资料保
: : 护法之相关规定与刑责,身为一名板主,只要得悉板友所发文章有涉及刑
: : 责之问题,即应从严审查。试想倘若身为一名板主对这等投机取巧之事件
: : 从宽认定,任意放水,待受害人再将违规文章列印下来送交相关权责单位
: : ,是否PTT 站方还要再接他校教官室所发公函,甚至是地检署传票?
: 公布ip无法得知特定人物 不会涉及刑责 也不会有不必要骚扰 相关问题请去请教您的律师
: 基本上只有打出163.25.118.35此ip 长庚大学的乡民看见此ip只知道是据德楼五楼的学生
: 也不知道是什麽科系的学生 也不知道该学生的身分 据德楼五楼并不是只住医学系学生
: 到不如直接打上"达摩男友"这四个字 这样搞不好长庚大学的乡民会比较知道他的身分
: 再说 也有可能是其他楼层的学生跑去五楼使用电脑 或是女生潜进入男宿使用电脑
: 无法从ip得知使用者到底是不是住在五楼 只能知道当初发文时是在五楼发文
: 教官室也不可能自己对号入座送公文过来 林北发文这麽多次了 林北非常清楚
: 只要不要出现长庚战神这四个字 教官就没办法管~ 长庚思春教官自己说的~
: 因为版友大多知道长庚战神代表吴尚真 因此长庚思春教官才会控管这四个字出现
((说明))
如果申诉人是把焦点放在「公布IP」而非「公布IP後并告诉众网友使用者的居所位置」,
会得出不违反板规的结论本人不意外。申诉人於黑特板公布IP後,PO出使用者的居所位置
,甚至连楼层都大辣辣的PO出来,毫不避讳,这才是本人判断此为泄漏个资的主因。无论
该楼层住的是不是医学系的学生,「五楼」即是一个「可得特定」的要件。
至於申诉人答辩言「可能是其他楼层学生至五楼使用电脑」。如同分身ID一般,站方并不
不管谁将ID借与他人,而是看ID的位址判断是否为分身帐号。故而此等说法不能成立。
至於「吴八真」的说辞,难道将文章列印起来寄给贵校教官或某位知名网友,都无法获得
处理?我想未必。前面也说过,只要依照「经验法则」有「一点点可能」,本人即应采严
格审查标准来审查本案,原因如前所述。
: : (二)本件如2972申诉者所转贴之水桶公告,该名申诉者於本人依职权将其水桶
: : 之前,即有多次违犯板规之纪录,板主本於维护板务和谐发展之职责,必
: : 须以最高道德审查标准,审查其是否违规,以维护其他使用者之权益,并
: : 昭公信。(其他水桶证据容下篇文章转贴)
: : 二、依严格审查标准下的泄漏他人个人资料:
: : 如上述,本件板主在解释适用板规时,须采严格审查标准加以审查。板规第 3
: : 条之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使特定人得以保持隐私,不受他人不必要之骚扰。因
: : 此,即便是「可得特定之多数人」使用之IP位址,而非「不特定多数人」使用
: : 之IP位址,在解释上都应该视为是「个人资料」。
: 我只觉得你mini上身 以下是桃园地区所有的ip配置
((说明))
讨论案件请勿涉及个人性格,请申诉者注意。
: 其中长庚大学与警察大学和铭传大学皆是共用163.25开头的ip
: http://163.25.255.16/~yang/IP/index.html
: 而长庚大学乃是学术网路 非您所说之私有财
: 长庚大学实体网路甚至连线至中研院 中研院乃是国家机构 也非私有财
((说明))
关於此点本人并不争执,「私有财」的用语也未出现在本人回应申诉之文章。然而即便是
163.25开头的IP,後面数字也未必相同。今申诉者已将所有的IP数字一字不漏打出,也指
出宿舍及楼层为该IP使用者,依严格审查标准即应认定泄漏个资。
: 关於您回应的此ip为「可得特定之多数人」使用之IP位址 此事与事实不合
: 该ip为三个学校共用 再说长庚宿舍每学期或每学年就会换一次
: 此ip只能得知为「不特定多数人」使用之IP位址 并不是您说的「个人资料」
((说明))
即便宿舍每年换一次,在特定期间内特定范围之人仍然是「可得特定多数人」。
: 有谁知道吴机八真的男友下学期会不会继续住在五楼? 也可能下学期就此不住宿了
((说明))
「吴鸡八真」之用语甚至有可能构成刑法公然侮辱。当然申诉人会答辩说没有指名道姓,
但刑法上虽未指名道姓仍受到刑事判决处遇之案件比比皆是,只要有「些微」可能涉及刑
事法律规定,本人「义不容辞」应采严格审查标准审查本案。
: 也可能跑去六楼住了 那ip就变成163.25.118.36
: 因此绝对无法从ip得知特定多数人 只能得知是不特定多数人使用
((说明))
如前所述,文章中已经说出是哪个楼层了,范围既已限定住,说是「不特定多数人」显不
合逻辑。
: 以下是长庚大学资讯策进会公布的ip配置表 该社团为长庚大学负责学校网路的社团
: 该社团将全校学生的ip配置公布在网路上 如以下网址 并公布某些ip的锁卡纪录
: http://pastime.cgu.edu.tw:8080/iptable/ http://pastime.cgu.edu.tw/
: 由此可知 公布ip并不是公布个人资料 并不违反隐私权
((说明))
公布他人网志尚且违反板规,并有前案可资依循,因此以「该大学自己公布在网路上供人
酌参」为由无法回避板规之规定。
在此要感谢申诉人帮本人蒐证,让本人更坚定确认判决无误之信心。因即便是学术网路IP
,最後2码的IP数字还是可以知道是哪一楼哪一个房间的人用的,如此「可得特定」的范
围已然限定在某个房间。试想一个大学宿舍的房间可以住几个人?如此申诉人所谓的「吴
鸡八真」之真实身分岂不呼之欲出?
故而申诉人之举证适足以证明其违反板规无疑。
: 若是公布ip属於公布个人资料的话 那长庚大学自己校内都已经违反隐私权
: 该社团甚至直接公布哪些ip被锁卡或是流量太大和中毒 也没有学生去抗议
: 因此没有什麽隐私权的问题
: 以上是本人回应 谢谢小组长
((说明))
长庚大学校方是否有违反隐私权,是学校与学生之问题,与本案无涉。
本案处理的是「将IP位址及宿舍楼层甚至於可以一般网路搜寻找出特定人的行为是否违反
板规」。
我想申诉人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他主张他只是公布楼层和IP,但楼层每一个room的每一使
用者IP後二码都不一样,一个room有四个使用者即四个不同号码。如长庚大学学生看到,
住在该room之学生是否从此在长庚大学变成风云人物?亦或本人将该违规文章寄至该校该
楼层的该room,看会有何结果?
((结论))
申诉人违反板规的事实说明如上,为此,请 组方鉴核,判决申诉驳回,以昭公信,实为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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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vonie7788:你弄错了 163.25.118.35有几百人用 210.208.32.142 01/11 14:09
2F:→ ivonie7788:不要一直跳针好吗 再说那是无机八针男 210.208.32.142 01/11 14:10
3F:→ ivonie7788:友的ip 不是吴机八真的 无从得知吴机八 210.208.32.142 01/11 14:10
4F:→ ivonie7788:真的真实身分 老是跳针 210.208.32.142 01/11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