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doralive (存亡之秋)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讨论] 板主更该遵守板规,还是可有特权不守?
时间Thu May 29 08:39:02 2008
以本人案件为例,跳脱原讨论串,以尽量避免个人立场好恶的感性干扰,请理性发言。
鼓励板主级以上人士发表高见。
政黑板规:
第四章 检举及申诉制度
2.违反第三章(人身攻击)之规定,需经板友检举,板主方加以处理。
3.检举他人违反板规者,需检附相关证据,并发表检举文於板上。
直接寄信给板主但不在板上发表检举文者,不予受理。
以上板规即表明:「人身攻击」属告诉乃论,不告不理;告诉须公开,否则不予受理。
其立法要旨目的在於,人身攻击常属个人感受问题,板主绝不事先以主观主动介入。
本人案例中,板主声称接获板友寄信检举,照板规规定,不予受理,然竟受理成案。
请问如果您是板主,受不受理?为什麽?
小组长认为,板主「主观」认定有人身攻击犯行,即可枉顾程序「主动」侦办判决。
请问若您是小组长,认不认同?为什麽?
本人见解是,板主立下「人身攻击『不告、不公开』即不受理」之板规,
视同公告剥夺本身「主观、主动」事先介入人身攻击案的任何权力,自不可悖逆。
即使是板主本人遭人身攻击,亦须遵守程序於板上公开检举,而由其他板主处置。
请问如果您是板主:
是选择「立威」,宁可违反自己定下的板规程序,示范公然违反板规的榜样给板友看,
也要惩处你个人「嫉恶如仇、感同身受」私自认定的人身攻击,以儆效尤?
或选择「立德」,绝对坚守「有程序正义才有实质正义」之文明法治原则,
即使犯行客观上成立,仍谨守「不告不公开即不理」板规,隐忍为板、树立风骨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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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192.232.227
1F:推 triop:要立威也不是照你讲的那样立... 140.117.168.21 05/29 09:47
2F:→ triop:定义都你在定.... 140.117.168.21 05/29 09:47
3F:推 readman:不是都要进水桶了,你一直在引战。 122.100.68.188 05/29 09:53
4F:推 emip:以德报怨 何以报德? 颗颗 118.170.85.252 05/29 09:56
5F:→ deadoralive:那请问您认为该如何立威而又不失信? 210.192.162.45 05/29 10:10
6F:→ deadoralive:"威"当然是指"个人威权",而非"威信" 210.192.162.45 05/29 10:11
7F:→ deadoralive:这叫"以战止战",避免日後不必要纷争 210.192.162.45 05/29 10:13
8F:→ deadoralive:别人主观不以为怨,板主是替他怨什麽? 210.192.162.45 05/29 10:16
9F:推 readman:连以战止战都出现了,我觉得你学甘地绝食 122.100.68.188 05/29 10:41
10F:→ readman:抗议是一个比较好的方式。 122.100.68.188 05/29 10:42
11F:推 sylvanstyx:连立法"意"旨都出来了... 59.105.132.119 05/29 13:54
12F:→ sylvanstyx:你那叫"目的性解释"...啥立法意旨... 59.105.132.119 05/29 13:55
13F:推 eagleofsouth:以战止战? 我看是左右互搏吧 125.227.7.57 05/29 17:17
14F:推 Musasi:吱吱~吱吱~ 124.8.52.162 05/29 19:59
15F:推 changchunlun:不是「板主级」就禁言? 118.168.87.188 05/29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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