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doralive (存亡之秋)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HatePolitics板 #17-x9khg 判决不当
时间Wed May 28 16:16:47 2008
※ 引述《kendofox ((举杯)安心上路!)》之铭言:
: ※ 引述《deadoralive (存亡之秋)》之铭言:
: : 板主本身都没依照板规行事,又如何说服板友要依板规行事?
: : 这就是程序正义问题,请小组长能多多了解其中义涵。
: : 请问小组长的意思是否认为以下政黑板规形同具文,没有意义而涷结之?
: : 第四章 检举及申诉制度
: : 2.违反第三章(人身攻击)之规定,需经板友检举,板主方加以处理。
: : 3.检举他人违反板规者,需检附相关证据,并发表检举文於板上。
: : 直接寄信给板主但不在板上发表检举文者,不予受理。
: : 是否以後板友只要寄信给板主,即使该板友被短期或永久水桶,亦有检举权,
: : 只要内容举证确实违规无误,板主都必须调查惩处不得推诿?烦请小组长定义之。
可否请小组长针对以上问题回答是或否?
让日後政黑板众行事有所依循。我知道我几乎已经平反无望,
只是要为政黑板众减少日後争议机会,凡事讲清楚总好。
: 跳回到最原本 你有没有触犯板规
: 有 板主惩处有何不对 无 我要原始文章证明
: 信件检举 板主已提出说明 因为该使用者被水桶 无法发文
: 我的认知内 板主无需提出信件证明
如果板主说谎呢?请问小组长如何能绝对百分之百排除这种状况?
提出检举信件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不知为何板主能一再逃过检验?
信件的「检举内容」亦会对板主判断有影响,
本人申请小组长责令板主提出该证物,
而且说不定该信件存有原始文章内容,有助厘清案情。
: 因为即便是无人检举 板主看到违反板规 一定要等到有人检举才处理?
: 没有这种规矩
告诉乃论案件,检警看到违反告诉乃论法律,一定要等到有人检举才处理,
这就是「规矩」,板主不守自己定下的规矩,板友为何要守规矩?
小组长一直刻意逃避这点讨论,将使板众心生疑虑,
这已不是为我自己,而是为组的长治久安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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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192.235.144
1F:推 fgki543:到底哪来的告诉乃论? 有规定没检举不能罚?118.165.163.197 05/28 20:17
2F:推 triop:长治久安...听起来跟电视上好像喔 140.117.168.21 05/28 20:35
3F:→ deadoralive:有规定「不予受理」,表示检举案不成立210.192.237.106 05/28 21:22
4F:→ deadoralive:那你意思那条板规定好玩的吗?210.192.237.106 05/28 21:22
5F:推 fcuk1203:只是要为政黑板众减少日後争议机会 125.230.75.116 05/29 01:22
6F:→ fcuk1203:我笑了 ~ 125.230.75.116 05/29 01:22
7F:推 MUTSuTOkaTA:有你在乱 就不会长治久安咧... 140.124.13.2 05/29 02:24
8F:→ MUTSuTOkaTA:我听到"长治久安"快把饮料喷到营幕上 140.124.13.2 05/29 02:25
9F:→ MUTSuTOkaTA:了!!真佩服你 140.124.13.2 05/29 02:26
10F:推 emip:"并非强制规定一定要进行检举後才能进行调查 118.170.85.252 05/29 03:02
11F:→ emip:惩处"组长已经说两次了,再跳针恐怕死生也得 118.170.85.252 05/29 03:02
12F:→ emip:上群组发声了 118.170.85.252 05/29 03:03
13F:→ deadoralive:明明就白纸黑字"强制规定"了,奇怪耶.. 210.192.235.67 05/30 01:07
14F:→ deadoralive:原来板规没有"强制性",软麻糬任人捏? 210.192.235.67 05/30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