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doralive (存亡之秋)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HatePolitics板 #17-x9khg 判决不当
时间Wed May 28 15:45:41 2008
※ 引述《kendofox ((举杯)安心上路!)》之铭言:
: 即便是无人检举 违反板规属事实的话 版主依然可依照板规进行惩处
板主本身都没依照板规行事,又如何说服板友要依板规行事?
这就是法治社会何以首重程序正义问题,请小组长能多多了解其中义涵,
如果小组长自我期许和期待组内各板是崇尚「法治」精神,而非人治的话。
: 并非强制规定一定要进行检举後才能进行调查惩处
请问小组长的意思是否认为以下政黑板规形同具文,没有意义而涷结之?
第四章 检举及申诉制度
2.违反第三章(人身攻击)之规定,需经板友检举,板主方加以处理。
3.检举他人违反板规者,需检附相关证据,并发表检举文於板上。
直接寄信给板主但不在板上发表检举文者,不予受理。
是否以後板友只要寄信给板主,即使该板友被短期或永久水桶,亦有检举权,
只要内容举证确实违规无误,板主都必须调查惩处不得推诿?烦请小组长定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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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eadoralive 来自: 210.192.235.144 (05/28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