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doralive (存亡之秋)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问题] 请问小组长
时间Thu May 22 13:26:33 2008
※ 引述《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之铭言:
: 以上四篇申诉
: 有的缺乏完整证据, 有的在申诉文和其他人对骂, 有的则充满情绪之词
: 我可不可以要求申诉人必须提供理性合宜的申诉文才予以回应?
: 我没有必要去阅读他和其他人对骂的文章吧
别人用「牠」、「去死」骂我你都不处理,却反过头来指责我和人对骂?
我也没和人对骂,我完全是「理直气壮」的与人辩驳。
好,我精简如下:
一、
#18Cy-A_M
[申诉] HatePolitics板
#17-x9khg 判决不当
IBIZA判决文一:
从olalaolala之前的推文看不出他是「标准既得利益扞卫不公不义者」
人身攻击水桶三日
板规
第四章 检举及申诉制度
2.违反第三章(人身攻击)之规定,需经板友检举,板主方加以处理。
1.请举证哪位板友检举我对其人身攻击。
2.请证明你有无上的权力能控制我的思想言论不准「看得出」和「说出口」他是那种人。
3.请举证说人「标准既得利益扞卫不公不义者」在法庭不被视作言论自由,
而被定罪成公然诽谤的判例,以符合板规认定人身攻击的标准。
4.还有为何板上大量攻讦挺绿者是扞卫贪腐政权者之类的话又不被你热心主动纠举?
只因为你又「看得出」挺绿就是挺贪腐?这不是用政治立场介入板务司法是什麽?
IBIZA判决文二:
偷报事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相反的是金恒炜被控告
造谣水桶三日
请去Google输入关键字「周美青、偷报纸、司法程序」,再来证明你没造谣我造谣。
懒得找我贴其中一段给你:
「对於这指控,马英九回应,妻子没偷报纸,同时『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当时新闻做那麽多天那麽大,千万别推说你不知道。
IBIZA判决文三:
→ deadoralive:结果这些无辜外省人後代反过头来连合欺压台湾人
说无辜外省人後代联合欺压台湾人为族群歧视
当初是在说外省人在228後和其後代至今仍超高比例支持屠杀政权国民党的投票行为,
我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认为那就是联合国民党延续不义政权以共利的欺压台湾人行为,
请问我没有这些自由吗?我歧视了谁?
你自己都说对政党支持者的批评甚至恶毒谩骂都是可接受,
怎麽现在我对国民党支持者中的外省人後代仅是表达不满意见这样却又不行?
二、
#18Cz4FkO
[申诉] HatePolitics板 IBIZA 包庇犯罪行为
请举证ROCKMANX6有徵得O1DsTeR同意,可将其DPP板文章「全文重制」贴於政黑板。
三、
#18CzAO1H
[申诉] HatePolitics板 IBIZA 放任板友受辱
1.
「CHINK」是歧视「CHINESE」的群体攻击,
何以「中奸选民」不是歧视「中间选民」的群体攻击?
对了另外提醒你,绿友会提到「CHINK」,
完全是针对「认同共产党文攻武统台湾」的占Chinese99%以上的「大陆政党支持者」,
政黑板可不只是黑特台湾政治,两岸政治亦是重头戏,
说CHINK就跟说蓝蛆绿吱一样寻常是发泄对岸大量导弹对准台湾的恨意,
同样是对政党支持者的批判仇恨,怎麽你对绿色党和对红蓝色党的态度截然不同?
2.
不用「他」而用「牠」,这都不叫人身攻击,
那请「你」在政黑宣布同意日後板友都可用「牜尔」来指称板主。
四、
#18CzECia
[申诉] HatePolitics板
#17-ssCSv 判决不当
任何人客观上都看得出来该讨论串中只我与CrazyMarc在着作权问题上针锋相对,
不然请你举证另有其人,你硬扯到逻辑不相关的第三者,显然为其脱罪意图明确,
而且还是立基在对着作权法完全错误的认知甚至无知下,更突显牵强与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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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eadoralive 来自: 210.192.228.190 (05/22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