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站内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政黑不当判定
时间Tue May 20 14:33:13 2008
※ 引述《slow (无愧於心)》之铭言:
: ※ 引述《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之铭言:
: : 我在about_life还有前面都有提到过
: : 我相信这些id(或者这些id中的部分id)的拥有者不是你
: : 但那又如何?
: : 你或你妹确实是有使用过这些id po文的前科
: : 你也承认你曾经拜托他们帮你po文
: : 而且当时在政黑po文的那些帐号来源的确都是和你一样
: : 你当时以你们在打麻将为由解释
: : 但是後来又发现这些id在一二月间, 和你一起从台湾到纽约
: : 这些id是不是由你所有并不重要
: : 政黑处罚的是当你的id被水桶, 你用其他id上来发文或推文的情况
: : 这些id是你的也好, 是你借用的也好, 都是违反规定的
: 1.有的ID根本没在政黑PO过文,何谓闹版?
没在政黑po过文的id, 小组长有请小黑炭版主解水桶了吧
: 2.这些ID的使用行为都是该使用者自负,他们的PO文行为与我何干?
这个前面就说过了
你或你妹确实是有使用过这些id po文的前科
你也承认你曾经拜托他们帮你po文
而且当时在政黑po文的那些帐号来源的确都是和你一样
: 今天如果有人指控aaabbb是你IBIZA的分身,那aaabbb不能上去回应和解释吗?
: 如果因为aaabbb上去回应和解释,结果板主就把你IBIZA永久水桶,
: 说你闹版,你能接受判决吗?
如果我以前使用过这些id, 不管我是借用或是如何
那这个判决我也只能接受
个人的使用帐号不该共用或借用, 你连这点都不懂吗?
: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请问为什麽我要替他们的行为负责?
: 请问他们为什麽要被认定是我? 是因为偶而相同的IP?
: 那这样同一间公司上班的同事或是同一家人就都是分身罗?
: 就算他们没有PO过文也是闹版罗?
: 这些问题很简单,你能回应吗?
: 我的要求真的很简单,版主提出分身判定而已。为什麽你们不肯或是不敢?
: 选举都选完了阿。
这跟选举毫无关系
请你不要试图把这件事情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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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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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28.251.50
※ 编辑: IBIZA 来自: 220.128.251.50 (05/20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