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站内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政黑不当判定
时间Tue May 20 14:16:38 2008
※ 引述《slow (无愧於心)》之铭言:
: 包含出入境纪录和工作纪录
: 我们都可以提的出来
: 我们都不怕查分身了,为什麽板主不愿意让帐号部做判定,
: 请给我理由?
: 选举都选完了,够了吧!
我在about_life还有前面都有提到过
我相信这些id(或者这些id中的部分id)的拥有者不是你
但那又如何?
你或你妹确实是有使用过这些id po文的前科
你也承认你曾经拜托他们帮你po文
而且当时在政黑po文的那些帐号来源的确都是和你一样
你当时以你们在打麻将为由解释
但是後来又发现这些id在一二月间, 和你一起从台湾到纽约
这些id是不是由你所有并不重要
政黑处罚的是当你的id被水桶, 你用其他id上来发文或推文的情况
这些id是你的也好, 是你借用的也好, 都是违反规定的
: : 我说的你闹版指的是你被水桶当天的事情
: : 下面这几篇我文章开头就说了是「补充证据」
: 只找IP相同的证据,那上站几千次不同的时候怎麽不提出来?
: 另外分身闹版的指控,可否提出来在哪边"闹版"?
: 你们PO文随译指控别人分身,就不能让别人回应?回应就代表"闹版"?
: 这样的逻辑很适合去编周星驰的电影。
: 闹版几篇了可以跟我说嘛?只有在莫须有的指控下推文回应叫做"闹版"?
: 政黑的闹版标准还真令人吃惊
政黑闹版的标准其中之一就是指某人在被水桶之後, 利用别的id继续发文或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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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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