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dofox ((举杯)安心上路!)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请政黑赔我二十天冤狱!
时间Tue May 20 14:04:19 2008
招手) dierguarder、IBIZA 在过来解释一下吧
实习小组长 kendofox
※ 引述《dielie (站方ISO级认证非iso!!!!)》之铭言:
: 一、检举人ID:dielie
: 二、被检举看板/被检举人ID:HatePolitics∕dierguarder、IBIZA
: 三、检举事由:用不存在的板规强浸我水桶,事後才追加板规。
: 四、检附证据:
: HatePolitics
: #1845OSoA
: 检举我删推文,已於同篇推文中被IBIZA判决不违规:
: 推 IBIZA:不违规
: 推 IBIZA:版规写的是窜改啊..
: 板友也认同:
: 推 TERRIST:光删推文不修内容没违反吧??
: 推 ilyvonne:删大量推文违反哪一项版规?
: 推 Serpentsage:但原则上修推文=/=删推文 不是这样解释版规?
: 连dierguarder也这麽说:
: 推 dierguarder:看来板规要改一下了
: 结果dierguarder仍执意於
: #1845jKqT
: 用修改前的板规强浸我水桶,更违反一案两判的法理原则!
: 之前有人检举前板主ROCKMANX6剽窃重制他人文章严重违规违法时,
: IBIZA说「不能用『不存在』的板规入人於罪」为其提携人回护。
: 很明显,板规修改前只有「窜改推文」,「删除」字眼是『不存在』的!
: 修改後才新增成「删除与窜改」,不同的事物才必须「并列」以区隔之。
: 稍有中文程度都知道,「删除」完全不同於「窜改」,是「不同义词」!
: 另dierguarder辩称援引判例,显然该判例亦明确违反「依法判决」原则,
: 用不合理不合法的判例来判决,毒树毒果理论,自然仍是不合理不合法!
: 况且,我早於原文 #1844UjGE 中「开宗明义」说明将删推文,
: 因我要求「事证」与「论证」,原文荦荦八大点,简短推文如何应付?
: 连IBIZA都同意:
: 推 IBIZA:基本上, 我是觉得如果能因为删推文而减少在推文中对骂的情况
: 推 IBIZA:那是好事...
: 事实证明,一如往常,本人一发文,马上涌入大量不实指控与攻讦谩骂,
: 推文完全不针对原文做批驳,本人就是因为之前不堪其扰,才会丑话说在前头要删推文,
: 所以我删除的完全是对我原文乱与闹的推文,请问我没有拒绝言语骚扰的权利吗?!
: 这种多数暴力严重的生态,加上不合理的板规,我只能检举三人,
: 也不太可能有绿友帮我检举(他们自己也有「稀珍」的「额度」要自保。)
: 其他多数人却仍能持续攻击扰乱我而逍遥法外。
: (板主绝对放纵甚至暗喜,之前我寄信给dierguarder申诉,她只回一句:你烦不烦!)
: 请问小组长,我不动用站方赋予我的「删文权」,你要我怎麽办?
: 眼睁睁看着自己被羞辱糟踏,自认命贱活该忍气吞声吗?对不起,我人格没那麽低下。
: 这件冤狱真是经典与令人咋舌,先用不存在的法律把人抓去关,事後才立法追加合法性!
: 本人要求赔偿二十天冤狱,以折抵日後的可能刑期(或冤狱)之方式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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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 ● o ° ●
● 未来 职业绝不选择 从政 ° ○
○ o 因为对官场明目张胆的贪赃枉法已丧失信心 ● ○ °
○ ° 爱情 伴侣绝不选择 双鱼 ° o
● o 因为对双鱼自以为是的飘忽不定已完全看透 ○
○ꈠ ○ o ● ○ o ρblu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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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kendofox 来自: 59.115.229.49 (05/20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