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ow (无愧於心)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政黑不当判定
时间Tue May 20 13:36:54 2008
※ 引述《ROCKMANX6 ( )》之铭言:
: #18C9NvFC (L_SecretGard)
: 2174 s 5/19 bugaboo □ [申诉] 政黑板版主误判
: 作者 bugaboo (阿~我清清白白的一生啊) 看板 L_SecretGard
: 标题 [申诉] 政黑板版主误判
: 时间 Mon May 19 04:47:52 2008
: ───────────────────────────────────────
: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会,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 请申诉者於申诉文内提出明确的沟通证据,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 ==============================================================================
: 一、检举人ID:Bugaboo
: 二、被检举看板/被检举人ID:前政黑板主ROCKMANX6及现任所有版主
: 三、检举事由:本人并非slow分身,但是该版版主判定我是slow的分身,
: 并任意公告在本人无po文情况下水桶,导致本人至其他看板po文都导
: 致其他粄友质疑。因此提出申诉。
: 四、检附证据:
: 1.当时本人完全没有在政黑po文讨论关於slow或政黑相关议题,何谓
: "闹版"之说?
: 2.这个帐号注册多年,《上站次数》2217次 《文章篇数》40篇,在
: 我回台湾之前,slow与我的上站IP均大不相同。
请问两个姐妹住同一家,版主有权利强迫我们不能用同一个IP?
大家家里有无线网路可以上线的时候,我们干麻不用?
请问我们为什麽要因为你认为我们两个是分身而"刻意"用不同IP上线?
重点是,我们有没有"分身闹版"?
分身是一个指控,闹版是一个指控。
这两个指控对你来说你的判定都无愧於心吗?
你都有理由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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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9.22.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