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dofox ((举杯)安心上路!)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政黑板版主误判
时间Tue May 20 03:06:41 2008
※ 引述《slow (无愧於心)》之铭言:
: ※ 引述《kendofox ((举杯)安心上路!)》之铭言:
: : 此与本次申诉案无关
: : 本次申诉案乃是"bugaboo"申诉与"slow、idiosyncrati、eced"无关系
: : 况且 多重ID查询 自能查询出以下ID之间是否有关连性
: : 再加上 根据前心情小组小组长裁示 在时间点当下 相同IP的判定其实已足够
: : 意即 依照之前的裁示 slow、idiosyncrati、eced 三者於政黑板永久水桶并无异议之处
: : 仅只考量到bugaboo在政黑无推发文之纪录 永久水桶似乎太过严苛
: : 故 请现任版主重新提出多重帐号查询之申请 以厘清bugaboo是否有与其他ID有关联性
: 问题是ID_multi上并未见到版主的申请查询
判决今天半夜才出来 版主也要睡觉.....PTT并不是人生全部
他不写我自然会请他们写
: : 是故 无需新增判决
: : 待帐号部审核结束後
: : 政黑板版主也仅需针对bugaboo与以下ID之关系来做水桶判断依据
: : 倘若以下ID 有类似bugaboo情况 在该时间点上 相同IP 但於政黑板从无推发文之纪录
: : 请以以该ID至组务提出申请
: : 以上
: 所以我想请问小组长,未来只要某两ID在相同IP上线
: 则版主可自动判定为分身,板友无论如何都无法申诉与上诉?
: 就算这些ID各有多年注册纪录,也各有更多时间在不同地点上线的纪录?
一般状况并非如此 但在政黑板当下状况 是如此
: 另外,以我当时的情况,有其他人在我家上线,他被指控是我的分身,
: 都不能在指控的文章中推文解释,否则就是闹版?
: (我想请问闹板的定义是什麽?只在一篇文章中解释和在指控的文章中推文算是闹板吗?)
依照政黑板版规 你的ID在水桶中 有个与你相同IP之ID上来推发文 即可判定闹版
: 就要任由人随便指控都不能解释否则就要被永久水桶?
: 当初小组长说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分身判定的裁决我能理解
: 因为时间有限,来不及等帐号部做出判定
: 但是经过数个月的时间之後,版主对於板友的申诉置之不理,
: 板友被版主认定为分身之後完全没有申诉的管道吗?
: 只要版主对板友的申请置之不理即可避过所有问题?
依照政黑板版规
11.被判水桶者,水桶期间无正当理由以分身ID发文或推文,或蓄意干扰板务进行,水桶
加倍。一次水桶期间再犯者,永久水桶。原ID及分身ID一并受相同之水桶处罚。
是否为分身ID,系依板主或板友提供之证据迳行采认之,依其违规程度与否决定是否
通报站务处分。^^^^^^^^^^^^^^^^^^^^^^^^^^^^^^^^^^
我想 进版发文前 看清楚版规 这已经是PTT的不成文规定了
在"你朋友"使用你电脑前发文 看过版规後 就理当想到是否有此疑虑会被人误认
版规订定即是如此
当第二个ID被水桶之时 理应寄信与版主沟通 而非冒出第三个相同IP之ID在板上发文
在政黑板版规 以及前组长相关案例裁示下
在此部份 slow、idiosyncrati、eced 三ID 永久水桶判例 依然成立
(进版发文不看版规再先)+(违反政黑板版规)+(前小组长之裁示)
造成以上三个ID 不经帐号部判定 及认定为分身帐号 於政黑板内永久水桶
政黑版主在维护版务之顺畅进行之情况下 又在版规订定明确之下
的确可以永久水桶以上三者ID
以上状况 这并不用考量到是否是你朋友使用你电脑之可能性
版主或板众 能够取得相同IP 以及 水桶後发文之证据 即可
再者 要申诉 也非由你slow来代表申诉
而是由bugaboo cedlove greeneelin 此三位ID使用者前来申诉
因为他们在政黑板无闹版之事实 被水桶也说不过去
也因为如此 我接受bugaboo之申诉
最後 本案已经结案
倘若有其他申诉 请重开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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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的行为 仅能用法律来约束
忠恕诚信、仁义道德荡然无存之时
此时 人 就与畜牲禽兽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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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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