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anti-iso????)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检举] #180ct5bf IBIZA垃圾 事件判决不公
时间Wed Apr 16 19:28:09 2008
※ 引述《BBSPTT (美好花莲的莲花好美)》之铭言:
: ※ 引述《CrazyMarc (anti-iso????)》之铭言:
: : 并无规定板主不得为紧急处分
: 真是跟政黑板主说并无规定板友不得违反着作权故没事的口吻一致胡说八道。
: 紧急命令权,必有可能侵犯法律保障的种种相关人权,故须宪法层级明定之。
: 板主要天大地大我最大的紧急处分,难道不用站规「必有规定」,
: 哪容得你「并无规定」所以就可以胡作非为之理?
站方规定板主可浸水桶
浸水桶原因为概括性规定
并无排除『分身』为水桶原因
再者
言论自由之意涵并非绝对之自由
板主并非一般性侵犯发言权
仅合理管制该板发言属性及秩序
学理上
侵害言论自由仅能对公权力机关主张
其次
申请PTT帐号时即表示愿受PTT站方及各板拘束
大概注册分身帐号的人都没在看使用者条款
就急着灌文章数
: : 照你这种见解
: : 所有帐号部的ID判决都是错误的?
: : 证据本来就只是判准因素之一
: : 这又不是法院判刑
: : 哪来严格证据原则?
: : 板主或站方心证做成
: : 删帐号或判水桶为其适法权力
: 以「帐号」为由要浸人水桶,就是要经过「帐号部」「认证」,
: 哪由得板主「心证」?适法权没有通过程序正义的检验自然无效!
帐号部执掌者为对该所有分身帐号砍除或退注
与各板主自行认定不同
请注意ID_Multi板
并无剥夺板主自行认定水桶的权力
仅是规定要在该板申请帐号认定的程序要件
程序正义?
你可以申诉小组=>群组=>法务
这中间有任一权力者认定处分不当自然会撤销
如果程序中裁量有申请ID_Multi认定必要
又会多一道申辩机会
从板一直到站方
最多可以有『五审』
所有申诉理由中最笨的
就是针对板主有无权力水桶
该主张无违规事实不主张
只会叫嚣些有的没的
果然是不适任的申诉者
: : 是不是少数不是你说了算
: : 版众到处抓分身王在他板灌水达到政黑门槛的文你都没看
: 是不是分身也不是板主说了算,更不是板众「热心公益」众志成城就会众口铄金,
: 人多大声就赢、就说了算,就代表该人众叛亲离皆曰可杀,就「板主杀!板主杀!」
: 啊是在拍"英雄"哦?
你可以申诉再申诉
申诉不是让你讲这些跟事实基础无关的屁话
: : 言论自由仅限於发表言论不必承担被司法或其他暴力或经济上迫害
: 枉顾程序正义就是一种司法暴力!
: 没钱办多IP式网路或一人一台电脑上网就要被当作分身,就是一种阶级歧视、经济迫害!
PTT何时有司法权?
一切都是PTT对自有财产处分权而已
给申诉程序是给个方便
无限上纲到如此程度
自己去台湾法律网或LAW板问
看看站方有无侵犯人权
: : 论坛管理者对於其认为不适合出现该板的人或文
: : 有处分权
: 笑话,那请你也别被友板水桶时也去申诉,
: 人家也有处分权,尊重一下好吗!?
板主有水桶权力
使用者有申诉权力
总共四个审级
还有,我好像只有申诉自请加重水桶
还从来没有过申诉撤销水桶
只有你这种完全没法治观念的
才会整天叫嚣
: : 少以为抓着言论自由大旗就好像什麽论证都很合理
: 你才是抓着「板主权力、板友权益」大旗就论证不用程序正义,
: 紧急处分掉异己的言论自由权很合理。
板主给你申辩机会
处分附理由已经符合程序规定
还要什麽?
PTT是国家刑罚权实施?
还要依照刑事诉讼法?
: : PTT使用者只有专属使用权 无帐号所有权
: : 站方授权行使权力的板主 自然有资格浸水桶
: 站方授权板主对於帐号有疑虑可不经帐号部擅自乱浸水桶的「授权书」何在?请举证。
PTT法务部
站规
板主权力义务
: : 不喜欢可以不要上PTT
: : 自己开个论坛自己爽
: 又把PTT当你家开的,难怪会帮国民党国库通党库恶行开脱。
我念的学校开的啦
我就是挺PTT站方所有非给职工作人员啦
怎样?
不对分身的事实基础做攻击防御
扯些有的没的
还自以为感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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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
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後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後知此其大梦也,而
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
予谓女梦,亦梦也。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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