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anti-iso????)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检举] #180ct5bf IBIZA垃圾 事件判决不公
时间Wed Apr 16 11:19:53 2008
: 是不是分身ID需由站方帐号部调阅上站纪录来判定
并无规定板主不得为紧急处分
: 板主要认定其分身可以到组务板来申请查询
: 最後再依帐号部查询结果来判定
: 而不能单凭IP前两码一样来判定
^^^^
: IP前两码一样的人多的是
打稻草人
检举文没看完就急着断章取义
检举人提一堆资料
怎麽会是『单凭』
: 而且就算IP一样 那也只代表上站地点可能一样
: 不一定就是同一人
: 若要一厢情愿的认定IP前两码一样即为分身
: 那也由得你们
照你这种见解
所有帐号部的ID判决都是错误的?
证据本来就只是判准因素之一
这又不是法院判刑
哪来严格证据原则?
板主或站方心证做成
删帐号或判水桶为其适法权力
: 毕竟从板主在该板置底文中即可看出来
: 他不认同站方说要经过帐号部检查才能判定是否为分身
: 他只依自己单方面的少数资料来作判定,进而浸该人水桶
是不是少数不是你说了算
版众到处抓分身王在他板灌水达到政黑门槛的文你都没看
: 这种不经过站方检查而私自判定其为分身的行为实在不妥当
: 就算在这次当中他真的是分身 板主并没有误判
: 但要是哪天这种未经查证的行为出现误判呢?
: 谁来扞卫被无故被浸水桶的人的发言权利?
言论自由仅限於发表言论不必承担被司法或其他暴力或经济上迫害
论坛管理者对於其认为不适合出现该板的人或文
有处分权
少以为抓着言论自由大旗就好像什麽论证都很合理
: 这岂不是单凭个人喜好而滥浸水桶吗?
: 别说板主不可能误判 连帐号部也无法100%判定同IP就是同一人
: 前几天才看到一个在同一间公司的例子
: 身为板主,绝对不能,也没有那个资格做这样的事。
PTT使用者只有专属使用权
无帐号所有权
站方授权行使权力的板主
自然有资格浸水桶
不喜欢可以不要上PTT
自己开个论坛自己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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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
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後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後知此其大梦也,而
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
予谓女梦,亦梦也。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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