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doralive (存亡之秋)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HatePolitcs板 IBIZA 包庇犯罪行为
时间Thu Apr 10 14:50:22 2008
※ 引述《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之铭言:
: 1.版规确实没有这条, 版主无法处置, 若原告坚持, 建议循法律途径
: 解决, 只要进入法律程序, 有需要版面自然会配合调查
: 2.此外依据版面性质, 本版允许酸文存在, 该文的出现明显是因为原
: 文作者前後文自相矛盾, 故ROCKMANX6版友引用其之前文章反击,
: 在该文前一篇文章的推文中, ROCKMANX6即有提供该文在DPP版的编
: 号, 显见ROCKMANX6该文并非剽窃
: 附上证据 HatePolitics #17-p3I8Y
: 推 ROCKMANX6:DPP板 15935 17706 04/08 17:24
: → ROCKMANX6:"说真的投了民党那麽多年" 04/08 17:24
「说真的投了民党那麽多年」完全不能证明他「今年也投民进党」
这种酸文显然是无理也无聊
「酸文」也必须是自己创作来酸别人,或注明引述他人文章,
R的行为是另文完全重制他人言论,大多数人根本不会特意去其他文章中找到该推文,
O的着作(人格)权是确实被侵犯,侵犯人者自然须受到一定惩处,不管他动机为何,
你这样做根本就是包庇,要是是绿友先如此,
就不信你不会马上见猎心喜火速第一时间入之於罪。
举个例子,难道某人完全重制他人书本,
可以辩称因为我是不满其言论着作,所以利用完全重制的方式来酸他,
所以无罪?显然是极其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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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eadoralive 来自: 210.192.163.197 (04/10 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