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OQ (林QQ)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HATE板主onlysnoopy 水桶过重
时间Tue Dec 25 18:54:04 2007
※ 引述《onlysnoopy (最爱分子的笨小史)》之铭言:
: ※ 引述《LinOQ (林QQ)》之铭言:
: : 我强调这两次是"同一事件"
: 虽然说是同一事件,
: 但是你针对不同的人进行言词攻击,所以我才分开判决。
:
这点就很矛盾了 同一事件,对先开枪两人的攻击
凭什麽分开判决?攻击的对象都是同样的先开枪两人
为什麽可以拆开?我完全搞不懂当中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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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行为如同在中东地区被强暴妇女告强暴者
回家之後还要被乱石打死之行为等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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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去啦...感觉讨论不出什麽结果
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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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5.209.138
※ 编辑: LinOQ 来自: 122.125.209.138 (12/25 18:56)
1F:推 qooggyy:两个口?218.167.148.158 12/26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