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lysnoopy (最爱分子的笨小史)
站内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HATE板主onlysnoopy 水桶过重
时间Tue Dec 25 18:45:38 2007
※ 引述《LinOQ (林QQ)》之铭言:
: ※ 引述《onlysnoopy (最爱分子的笨小史)》之铭言:
: : 虽然是同一事件,但是你是後来又发文章攻击,
: : 反击他人,还是算攻击阿。
: : 所以将此事件分开算,故又累积两周。
: 我强调这两次是"同一事件"
虽然说是同一事件,
但是你针对不同的人进行言词攻击,所以我才分开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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