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s (La Jolla)
站内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claus判决失当
时间Fri Oct 12 06:25:16 2007
1131篇
第三点
3.西元2007年4月17日2时10分之後,凡有以下情形者,一律劣文砍:
1)使用公告或是公告形式之文章标题。
2)文章内容无关组务内容居多。
3)使用不当用词。
所提时间之前,凡有以上情形者,一律小d砍除。
以上为当时给劣文之依据,仅供参考
※ 引述《AAU (金仔)》之铭言:
: ※ 引述《tsd (小海)》之铭言:
: : 1.你申诉的案子是在我未上任以前所发生的事情
: : 我也无法去追究过去在组务板的事,我只能受理在我任内发生的事件
: : claus前群组长也已经辞职好一阵子了
: : 2.请问找过claus沟通没?
: : 检附的证据中无沟通证明
: : 好好与他沟通,也许他会愿意去站上申请替你消劣文
: : 基於以上两点,我无法受理你的申诉,因此申诉案驳回
: : 心情小品集 实习小组长 tsd
: 我在收到信(裂文退回通知信)後就立刻回信於claus
: 所诉之理由同上
: 但claus并无回信
: 完全不闻不问不予理会!
: 且当时板上只有claus一位板主
: 并无法(或是我不知?!)向上申诉!
: 日前发现贵版已更换版主
: 所以才想提出申诉!
: 要是claus依旧不闻不问不予理会,那我活该自认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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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9.237.66.136
※ 编辑: claus 来自: 169.237.66.136 (10/12 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