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usu (真的老了!)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申诉] Boy-Girl板主tsd 处分有失公允
时间Tue Sep 4 20:34:35 2007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不与理会,请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检举之申诉,一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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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举人ID:samusu
二、被检举看板/被检举人ID:Boy-Girl/tsd
三、检举事由:处分有失公允/有滥用职权之嫌
四、检附证据:Boy-Girl板第17963篇文章
下列为节录该篇文章之最後内容:
另外原问题发问者samusu
发此讨论之前之回应就已经不被版友们认同
17874 X1 9/03 samusu R: [心情] OK~公主病就公主病吧
感觉是故意发起此讨论想证明自己的一些想法
经版主认定为战文始作者,因此请你水桶一周冷静一下(9/11解)
若不服判决或是有其他问题请来信找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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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主张之理由:
1.每个人皆有发表文章之权利,第17874篇本人所发表的文章中
有许多板友不认同,但这是一系列的讨论串,和17899篇并无
直接的关连性。而关於17874篇,本人亦在推文中承认此篇文
章有失偏颇。
2.tsd如果认为17874篇文章是导致本人发表另一新文章的动机,
那应该先依Boy-Girl板规处理。在'当时状况'下,板规可发挥
相当的作用,并无不足,而需由板主而定之情形。
3.tsd删除本人17899篇文章的理由已经有失公允,而执行水桶的理由
如上列所述可以看到是tsd的感觉。经由私下沟通後,tsd举出站规
认为站规赋予删文的权限,并认为版规没有明定的部分,本就是由
版主自由心证之理论。关於此理论,在第二点中已详述反驳之理由
4.个人私自认为身为版主,应是以维护众版文的权益为优先。
版主如认为文章所引起的争议性太过激烈,亦应先在版规中
寻找最合适解决之方法。而tsd直接引用「若有板规不足的地方,
处罚标准以当时状况,由板主而定。」这点已有滥用职权之嫌。
5.版主的权利大於一般版友,亦该负起相当的责任及义务。
tsd以个人之感觉做出处份,在处理事务上感性大於理性,
易产生负面之效果。本人仅就之前私下和tsd沟通时,所要求
之事项,於此公开场合再度向tsd主张个人之要求。
如上所述,盼能尽速处理,并告知结果,谢谢!
备注:在此事件後,才知tsd也贵为小组长一职。个人在此提出建议
tsd既然兼任小组长及版主,事务繁忙,可能无法面面俱到,
而Boy-Girl版另有二位板主,如tsd对版友在Boy-Girl板发表之
文章欲有任何处份,可交由另二位板主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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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amusu 来自: 59.113.133.69 (09/04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