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jofi (毘)
站内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Hatepolitics板 ROCKMANX6板主判决不公
时间Fri Jun 29 11:59:49 2007
※ 引述《ROCKMANX6 ( )》之铭言:
当时判 ijofi水桶的原因在於:
18618
54 6/28
TsaoNiLaoMu □ 中国人有何罪
1F:→ bluela:请弄清楚 06/28 13:56
2F:→ KennethSmith:不知道这样像不像一只蛆-----> @@~~ 06/28 13:56
3F:→ bluela:双头洨?XD 06/28 13:57
4F:→ ijofi:@@大概是因为见识到了政黑板众的水准感到赞叹吧 06/28 13:56
5F:→ bluela:要是版重水准都像ijofi 才需要感叹吧 @@ 06/28 13:57
6F:→ ijofi:洨是●~~吧 06/28 13:57
18636
41 6/28
Milan22Kaka □ 自己赚钱养家也有错?
7F:→ ijofi:政黑板众都是很有水准的 当然不会对人不对事 06/28 14:13
8F:推 ijofi:所以Milan22Kaka你看政黑板众很有水准的 不会对人不对事 06/28 14:22
ijofi主要提出的抗议有三点:
1.没有人身攻击。2.对泛蓝和泛绿板友不公。3.第一次犯规应该先警告。
一一回应:
1.人身攻击方面,有时并不需要直接以言词攻击。反讽也未尝不属於攻击的一种。
比如说如果有人专门讲:「某人真的是一点都不杂碎。」这样反讽也可以认为是
攻击的一种。而 ijofi这几句话,对照其於 18618篇及7699篇等的言论,看不出
来他是真心推崇。
18618
54 6/28 TsaoNiLaoMu □ 中国人有何罪
9F:→ ijofi:....怎麽都跑光啦 06/28 13:14
10F:→ ijofi:难道如linhsiuwei所说,龟起来了? 06/28 13:15
当时推文讨论串中
其他参与讨论之板友突然都未有回应
我便将linhsiuwei板友於18610篇之推文复制後贴上
只是聊天性质之言语
并无恶意
想不到ROCKMANX6板主竟将此一推文也当作人身攻击之佐证
7699 !
5/01
ijofi □ [请益]政黑板真的像别人所说 病了吗?
作者 ijofi (毘)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请益]政黑板真的像别人所说 病了吗?
时间 Tue May 1 09:45:12 2007
───────────────────────────────────────
小弟在15921的检举文中
检举了TERRIST15810文中的Huvip的辱骂推文
且也去信hate2004板主
但想不到政黑板大竟迟不受理
虽有锁文却延宕半个月至今尚未判决
难道一向公正客观的政黑板
竟真如外传选择性办案
生病了吗
烦请板主替小弟解惑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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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218.132
既然 ijofi以其为真心推崇赞赏来作出抗辩,我便提出其之前言论对照,以证
明其确有人身攻击之犯意。
在此回应板主所归纳之第一及第二点
板主所提之证明文
是我在今年5/1之文章
发文理由是当时本人在4/16依板规规定程序提出检举文章5494篇
检举板友Huvip之人身攻击推文三位板主竟半个月未处理
相较於此
板友TERRIST於同日提出之检举文章5597篇
另一位板主hate2004立即於推文中给予警告判决
(此一事件也可算是板主对蓝绿判决不公之证明)
虽已过了半个月
但在板主作出判决後
我也未再对板主之执法提出质疑
甚至去信板主感谢赞扬其执法之公正
而申诉文中提到之fungku01,qsqs两位板友
更是在6月才和他们接触
尤以fungku01
更和他相谈甚欢 此点也有对话记录可供佐证
我也对政黑板上许多板友之学识和水准颇为推崇
故本人於被检举以致被判水桶之文章及推文中
确实未对政黑板众行反讽之处
更何况
板主并非如组务板上前一篇文所说
是以板规中之第三章之人身攻击将我水桶
如判决文中提到
我被水桶的理由是"为看板秩序之维护,应予以处罚"
如果以一判决成立
那是否日後不论言论立场为蓝或绿
即使未违反板规
只要板主主观认定要"维护看板之秩序"
就可任意将人水桶?
这也是我对板主归纳之第一点
未有人身攻击提出之证明
综上所述,我认为ROCKMANX6板主之水桶判决系无理由。请组长明断。
2. ijofi质疑我对泛蓝或泛绿板友不公平。光看最新的判决就知道并非如此。
18771 !
6/29 ROCKMANX6 □
[公告] 18680 jimmyliu1217水桶七日
18773 !
6/29 ROCKMANX6 □
[公告] 18680 rodneytw及其分身ID水桶四十日
rodneytw和jimmyliu1217分属不同阵营,且都以假设法人身攻击,结果本刑反
而是挺蓝的jimmyliu1217比较重,rodneytw是因为前科犯所以才加重。足见管板并
无对泛蓝宽松而对泛绿严苛之情事。
3. ijofi质疑我没有先警告而直接判水桶。
但依板规第二章第一条:
第二章 一般罚则性板规
1.违反板规者水桶三天至半年。
有前科与警告的,属於恶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及警告次数加倍累计。
违反程度严重者,直接劣文,并科水桶处分。
违反程度轻微者,先予警告。警告後再犯者,等同有前科者处理。
本章个别条文有特别规定者,从其规定。
只有规定违规程度轻微者才能先予警告而不直接水桶,并未规定对任何初犯者
均须先行警告才能判水桶。因此我的处理并无违反板规。
至於第三点
我在政黑板确实未曾被警告或水桶处分过
而如板规所述
有前科与警告的,属於恶意累犯者,刑期依照前科及警告次数加倍累计。
除了板主的这篇公告外
我在政黑板确实未曾被警告或水桶处分过
之前虽然曾被板友hatenese以同样罪名
於18314篇控告人身攻击/公干板友
但该案已由dierguarder於推文中判决未违反板规
或是板主如同检举人hatenese一样
认为
"ijofi显为蓄意游走版规边缘之【累犯】"
"i大一再对政黑版友【人身攻击】及【群体攻击】,
不仅伤害政黑版友交情,且已对政黑讨论风气做出伤害。
这已经不是「蓄意」游走版规边缘,而是刻意【公干政黑所有版友】。
切勿像上次底下推文即结案了事!!!!!!!!!!!!!!!!!!!!!!!!!!!!!!!!!!!!!!!"
综上所述,我认为ROCKMANX6板主之水桶判决及累加水桶天数系无理由。请组长明断。
综上所述,我认为 ijofi之申诉系无理由。请组长明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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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ijofi 来自: 140.128.138.252 (06/2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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