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jofi (毘)
标题[申诉] Hatepolitics板 ROCKMANX6板主判决不公
时间Thu Jun 28 17:44:52 2007
※ [本文转录自 ijofi 信箱]
作者: ROCKMANX6 ( )
标题: Re: 又 对水桶之疑义
时间: Thu Jun 28 15:50:54 2007
※ 引述《ijofi (毘)》之铭言:
: ※ 引述《ROCKMANX6 ( )》之铭言:
: : 原则上不需要警告。警告是指极轻微的违规。
: ^^^^^^^^^^^^^^^^^^^^^^^^^^^^^^^^^^^^^^^
: 又 就此处提出疑义
: 在政黑板18313篇及18314篇中
: dierguarder板主对本人的判决以"不算违反板规"结案
: 故本人确实未曾违反政黑板规
: 或是两位板主之标准不同
: 因而执法之考量也不同?
: 麻烦板主了
d板认为你那次没犯板规,所以才没因为前科给你水桶加倍啊!不然你这一次
就直接是水桶十二日了。
: : 其实一般而言连犯两次,就不会用最低刑度了。我已经给你最低刑度,算很优
: : 惠了。如果申诉的话在量刑部分不见得会有此优惠。
: 当然
: 如果板主有依板规给予本人从轻量刑
: 还是对板主表达感谢之意
未曾违反板规,但如果有一次违反了,本来就是照规定判。
刑法上没前科的被告,第一次犯罪想要缓刑,也必须是所犯的罪轻微才行。举
个极端的例子,没前科的人杀人也想缓刑,那是不可能的。
最後一次回应。如果想到组务申诉就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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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和板主作过沟通
板主也同意我到组务板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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