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xdi ()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问题] 指控别人不用附证据?
时间Wed May 16 00:31:36 2007
站规并无规定小组长判决必须负举证责任
即便小组长拿不出具体事证亦是有效判决
且依照 台湾学术网路 BBS站管理使用公约
第一条第5项
板主(Board Manager)之产生、任期、罢免或辞职等办法由各站自行决定 。
然小组长乃为站方代表当有自治办理板主相关权责
你们这群暴民不要再来挑衅小组长独立判案之权威
※ 引述《DavinTsai (维轩)》之铭言:
: 你们小组长不是很喜欢在人家的申诉文里回什麽
: 『请附上相关文章或证据』
: 吗?
: 那你自己还好意思像上面那篇说一句:『先前煽动闹事』就算了?
: 不附上相关证据对吗?
: 不要宽待自己好吗?
--
小狐加油唷....我是挺你的......
虽然你吃相难看 有狐臭味 又会选择性吃案 ...
科科...对付乡民一条就够了....
--
★moboo 算了没关系啦 你是罗莉控(指)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2.165.236
1F:推 DavinTsai:我相信你比某越南人更会当小组长 219.68.33.141 05/16 00:37
2F:推 wahaha99:反串串很大... 218.166.51.9 05/16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