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velant (阿痕)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公告] 第1188篇Sensibility板连署案
时间Fri May 11 18:18:58 2007
那如果这样
为何进版画面还没改? 误导使用者?
你要这样说 我现在就去About_life申诉 麻烦你不要下线 尽快处理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同一位法务的判例如下
: 作者: edwinking (我是大雄) 站内: PttLaw
: 标题: Re: 关於2341 [判决] 生活娱乐馆小组长afukada与铁 …
: 时间: Tue Apr 17 00:50:22 2007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铭言:
: : 我看不太懂法务您是判什麽
: : 申诉小组长,理应再上诉至群组长,最後才来本版
: : 今天该名使用者只到了小组长,就直接跳到PTTLAW版,这样程序对吗?
: : 如果只是单纯针对J版友的推文,似乎也是属於版主的业务
: : 进版画面里面的PTTLAW版受理范围似乎不包含这样的情事?
: : 以下是本版进版画面
: : 本院处理事项:
: : 1.对於群组小组长之处分不服->请选[申诉]
: : (对板主处分不服者请向该板所属群组小组长提出申诉,对小组长之处分不服者再来本院)
: : 2.对Violation板的处分不服 ->请选[抗告]
: : 关於本院处理相关规定请参阅本院置底公告--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 : 以上是本版进版画面
: : 很明确不是2,因为不是violation来的
: : 至於如果是1,程序是否恰当?
: 的确,当初我在判这个案子的时候是直接看他所复制的进版就直接判了
: 又,这近版自我上任以来就没有动过,应该是以前留下来的
: 上诉程序由板主-->小组长-->群组长 的顺序应属无疑
: 故上开判决应失其效力,本版进版将做更动,并请生活群组长改判此案。
: 同一位法务的判例如上
: 关於本判决之程序问题,已去函该法务询问
: ※ 引述《civelant (阿痕)》之铭言:
: : pttlaw的进版画面麻烦你看一下
: : 本院处理事项:
: : 1.对於群组小组长之处分不服->请选[申诉]
: : (对板主处分不服者请向该板所属群组小组长提出申诉,对小组长之处分不服者再来本院)
: : 看懂了吗?
: : 对小组长的处分不服就可以在pttlaw提出申诉
: : 哪条规定说要先去About_life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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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05.1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