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xTz (坚持坚持再坚持)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hate版主 QkooQ版主 与 pasaword 版主 …
时间Fri May 11 17:40:22 2007
依据批踢踢实业坊BBS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二编第一章之节录,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於本站指定之看板,不在此限。
故本案驳回。
心情小品集 小组长 FoxTz
※ 引述《civelant (阿痕)》之铭言:
: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不与理会,请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 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检举之申诉,
: 一概不予受理。
: ==============================================================================
: 一、检举人ID:civelant
: 二、被检举人/看板:QkooQ & pasaword /hate
: 三、检举事由:
: FoxTz小组长在无经我同意下 , 转录我两篇文章到某隐版 , 理由是要做为证据
: , 然根据hate版规第二十条
: 20.未经他人同意,私自转载他人文章,造成他人不适
: ﹂*直接水桶两个礼拜处理。
: 我向此二人申诉 , 此二人却以该转录是蒐集证据为由不给予该转录者任何处份
: , 而板规写得明明白白 , 转载造成他人不适 , 就应水桶两周 , 并无附加任何但书
: , 说明何种例外状况下可以不加处份 , 亦即无论因任何理由 , 转录他人文章 , 造成
: 他人不适 , 而经当事人提出检举 , 便应照版规水桶两周 , 但此二位版主却自行扩张
: 解释板规 , 不合於法 , 因此在此申诉此两位版主判决不公.
: 四、检附证据:
: [因公布与他人信件内容违反站规
: 故请小组长向此二位版主自行求证是否有此事
: 恕无法在此公布信件当作证据]
: 请小组长处理此申诉
: 另转录行为已违反PTT站规
: 於pttlaw第十三项中提到
: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 一、看板违规行为:
: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 不管你是小组长群组长 转录目的是什麽 无经同意转录文章 被当事人检举 就是违反站规
: 若小组长的回应本人不服 将上诉至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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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知道你可以很轻易的见到那个人时,
就算久久不见面,你也会无所谓。
但是当你要见到对方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时,
就算只说再见才一两天,你也会开始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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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87.36
1F:推 civelant:信件已附上 请重新审核 59.105.14.160 05/11 17:45
2F:推 escaflone:小组长本人就是当事人,该回避吧?@"@ 210.69.13.1 05/11 17:46
3F:→ escaflone:另外违反黑特版版规部分可以不论述吗? 210.69.13.1 05/11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