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knana (光翼)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判决] 147篇罢免匿名版版主
时间Tue May 30 05:14:34 2006
147篇罢免案不成立
原因跟149篇的理由一样(附件如下)
版主按照版规处理文章,并无不当删除文章
所以罢免理由不成立,如果违反版规的文章被删除就是版主"专制偏差行为
已严重滥用版主之职权 并伤害到版友之PO文发言权"
那版上的文章风气秩序又是谁该去共同遵守的呢?
一个版的风气好坏应该是由版主与版友一起去经营
让版务更好,而不是违反版规。
一个版的风气好坏版友绝对比版主更来的重要喔: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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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罢免Leolion952判决出来了"此篇已经违反匿名版版规第六条
既然匿名以不透露身份的方式发表文章,当然就是保护个人隐私
id若以马赛克表示,则马赛克部份须超过id长度一半
每一个人都有权力讨论任何的文章,但是必须遵守版规。
虽然讨论罢免是每个人的权力,
版规六 应该属於涉及私人隐私,但是版主也有自己的隐私
虽然罢免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不算是隐私范围,但是也并非可以
拿出他人之ID公开讨论,这是此判决的重点地方
每个人都有保护自己ID不被拿出来公开讨论的权力
相对的版主也跟一般使用者一样,判决与罢免都是属於公共事务
不属於个人隐私,但是如何在讨论之中尊重(保护)被讨论的人
就是此版规的用意之一。
附件~
匿名版规六
6. 公布个人联络资料
(ID、姓名、MSN、电话、住址、相簿、校系等),删文且水桶两周。
此项包括音译ID,
经该ID使用者寄信向版主申诉查证後,删文且水桶两周
id若以马赛克表示,则马赛克部份须超过id长度一半
但禁止以回文接龙方式暗示任何个人资料 例如: penxxxx / xxxlylx
违者删文且水桶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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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由於罢免理由不成立会请群组长来附议此罢免案判决是否成立
作为正式结案,一旦群组长附议代表判决程序完成。
心情小组长ok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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