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lyly (打电动中 找我请留言)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检举penlyly伪造
时间Tue Jan 24 12:53:11 2006
挖 这样就叫伪造会不会太恐怖
你有事先和我沟通过?没有耶。
因为我修改版规在先 然後发公告 这仍算是同时进行
所以在发文公告时 只好想办法把原本的板规还原
当然 你提出这点很感谢您 是我疏忽 忘记把「内文」这两个字补上
但是这并不影响整个公告的本意
我疏忽的地方我愿意公开道歉 但是是向全体板众
就因为本来的板规只标注了「内文」所以才造成一些疏失及漏洞
这部分我相信原PO个人相当明白
因此我们立刻做补强
将板规修订成
6. 涉及个人联络资料 (ID、姓名、MSN、电话、住址、相簿等),删文且水桶两周。
(包括标题、内文、推文)
而不局限於「内文部分」
这要算伪造什麽?
基本上我打错的原板规 比原本未打错的原版规还要详实无漏洞
我都自承认有漏洞了才修改版规 这部分公告理也写得很清楚
如果要伪造 我干嘛要发公告 自己偷偷改版规就好了阿
你可以说我有疏失 但不能任意栽赃
以上是我对此的回覆。
※ 引述《piker (秘密)》之铭言:
: 一、检举人:piker
: 二、被检举人/看板:penlyly/Anonymous
: 三、检举事由:
: penlyly公告内容伪造案发之前的板规
: 原板规
: 6. 内文涉及个人联络资料 (ID、姓名、MSN、电话、住址、相簿等),删文且水桶两周。
: penlyly却在21744篇公告内容中伪造案发之前的板规
: 文中提到
: 原板规第6条:
: 6. 涉及个人联络资料 (ID、姓名、MSN、电话、住址、相簿等),删文且水桶两周。
: 修改後新的板规第6条:
: 6. 涉及个人联络资料 (ID、姓名、MSN、电话、住址、相簿等),删文且水桶两周。
: (包括标题、内文、推文)
: 原板规第6条是
: 6. 内文涉及个人联络资料 (ID、姓名、MSN、电话、住址、相簿等),删文且水桶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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