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dasho (ホンダ ショウ)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证04] 不服 car 板主 III156k1529 判决
时间Wed May 13 18:24:01 2026
申诉者二次回信
作者: hondasho ( )
标题: Re: [公告] 老妈水桶公告-2026/05/10
时间: Mon May 11 14:13:07 2026
此文影片来自WoWtchout这个平台蒐集的影片,并不能完全证明是po文者本人~
再者,检举者x大一向就是在互杠的,明显就是要因人废言而进行的检举~
坦白说,今天这判决,我是觉得争议颇大~
尤其就过往判例,针对特定族群的「不雅言论」是轻轻放下,这标准似乎并非一致~
今天如果是po文者或是真车主本人来检举,而且依过往的标准一视同仁的话,我觉得还比
较合理~
现在您接受了这种持反对意见而检举的,不正是在助长这种报复风气?
这点相信您从公告文底下推文也看得出来~
以上,个人浅见~
谢谢
※ 引述《lll156k1529 (Death Rock Boy)》之铭言:
: ※ 引述《hondasho ( )》之铭言:
: : 板主~
: : 您好啊~
: : 对於判决,我是尊重~
: : 只是想请问标准何在?
: : 对比Dino动不动双傻、三傻,甚至说有狗在吠之类的针对特定族群引战言论,您看似
是
: : 宽认定~
: : https://i.mopix.cc/8o60LV.jpg
: : 再来,您先前也提过互战的是从宽,不要吵输就跑去检~
: : https://i.mopix.cc/doXiUk.jpg
: : 结果我没半句不雅字词,却是水桶
: : 这认定标准,确定是适当的吗?
: : 谢谢~
: 我对於板友之间的争吵判断标准从宽没错
: 板上常见「内线超速飙仔」或「内线龟仔」我没兴趣判罚引战
: 不过此案例是车主正常行驶,行驶超车道并且也在超车过程中
: 途中遭遇无可预防的意外
: 这时候你留「再巡航超车道啊哈哈哈、没得闪了吧」以及下面一串
: 就属於引战且嘲讽受害车主,我判定符合3-1标准
: 逻辑和NBA版的伤病嘲讽类似
: 另外你也提出问题,我会在公告下方加入说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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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215.98.226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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