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ndasho (ホンダ ショウ)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申诉] 不服 car 板主 III156k1529 判决
时间Wed May 13 18:18:37 2026
看板名称: car
1. 板友被判决处罚的公告(需转载至本板当证据)
[证1]
#1g065zF6 (car)
2. 与板主沟通证据(需转载至本板当证据)
[证2]首次寄信
[证3]板主回信
[证4]二次寄信
[证5]三次寄信
[证6]板主回信
3. 板友被判决处罚之本文(需转载至本板当证据)
[证7]
#1fy8C8Wy (car)
4. 板友认为不该被这样处罚的说明 认为板主处理不当的说明
首先声明,在公平公正,且符合比例原则的基础下,本人尊重判决。本次不服判决的点,
在於判决标准缺乏公平性以及不符合比例原则,且有因人废言之迹象。
car板主 III156k1529 曾在2/20的水桶公告(
#1fc26ehV (car))文中表示:「互战的类
型我也会从宽评断,不要吵输了就来检举」
另外在3/22的水桶公告(
#1flz_Ab7 (car))文中,对於Dino14124於
#1fidjOPy (car) 之
推文,包含「日经文又来罗,又要看本田双傻搞笑了」、「双傻还没出现冒出一个名车ID
,30公尺够喔?笑死」、「奇怪本田双傻没有进来欸,我还在等他们进来坚持内线龟」等
连续性针对特定族群之挑衅、引战之言论,采取不管制动作。
可见板主对於此类型检举案件,标准是极其宽松的。
而在5/10的水桶公告(
#1g065zF6 (car))文中,板主针对本人hondasho於
#1fy8C8Wy (ca
r)文中之「再巡航超车道啊哈哈哈、没得闪了吧」等用词,以及检举人所提出的「笑死XD
一群没防御驾驶观念的占用仔跑出来秀下限XDD」,却采取不同的标准判定。同时此文当
中,本人也无使用任何不雅用词。
以一般人来看,本人之用词与过往不处份案例相比,纯属网路上互相答辩之程度,严重程
度相对轻微许多,应该比照过往判决标准才合理。
而关於板主主张「嘲讽受害车主」,本人认为此文影片来自WoWtchout这个平台蒐集的影
片,并不能完全证明是po文者本人,无法确认文章参与者有受到伤害。
且检举人xmaspan常时有在不同文章与本人做意见交流,本次之检举有「明显因人废言」
的意图,这点从5/10的水桶公告底下的推文,也可以明显看出。其推文表示「那家伙最糟
就是嘲讽他人,巧言令色,我後来跟他都不讲道理,用他的调调嘲讽回去,虽然拉低自己
格调,但也是他应得的」,从文中语气可推知其意图。
另外补充,针对GLUESTICK在1/9於置顶检举区(
#1fBPPHGk (car))之检举「
#1fNwsCwq S
IL推文 指名谩骂 板规3-1,3-3」,被检举者SIL其一推文「可怜被打脸到脑残当机说不
出个啥,只好赶紧扣别人帽子罗~」,此有明确使用负面性字眼之言论,而在1/23之水桶
(
#1fSpAmND (car))文中,是采取不处分动作。
撷取car板3-1板规
3-1【引战、造谣、辱骂】
於文章或推文以挑衅、嘲讽之态度发表不当言论、捏造谣言引起纷争以及其他足以造成板
面具体争议或纷争之言行者。以负面性字眼辱骂,包含但不限於「脑残、低能、白痴、智
障」等,若为情节轻微开玩笑语句,请确实以文字说明自己在开玩笑,而情节轻微与否则
由版主视语气认定。
综合过往板主判例,以及板主自行宣告的标准,此次判例理当是不予处分,而且此次处分
有明显「以人废言」之意图,缺乏公平性与比例原则,是具争议的判决。
争议之理由:
- 板主标准不一,缺乏公平性,且不符合比例原则
- 检举者身份特殊,有「因人废言」之意图
虽然板主有对於板规的最终判定解释权,但若板主有自己别於一般常理的标准,应当於板
规公告范例,板众也好依循。现行的判决,只会让人感受到标准不一,不符比例原则的状
况,同时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迹象。
此外,以本人长期於car板发文的纪录(自2016年起,达502篇文章),发文内容几乎为有
意义之文章,且在板上无水桶纪录。就算真认定是违反板规,在贡献度及「初犯」的前提
下,应优先考量以「警告」或是「缩短日数」为佳。
再请板务组协助判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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