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2530 (奔风天涯)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R: [申诉] 不服biker版Derek324kimo水桶判决(信件)
时间Mon May 29 10:26:01 2017
※ [本文转录自 sp2530 信箱]
作者: Derek324kimo ( D for Demon)
标题: Re: 水桶标准
时间: Mon May 29 08:33:48 2017
※ 引述《sp2530 (奔风天涯)》之铭言:
: 版主请教一下
: 水桶内容不用审酌前後文的内容吗?
: 如果你有看你应该很明显可以发现我上面一大段是在举例
: 举完之後说,「这就是你的逻辑对吧,你能接受?」
: 这样子有触犯版规?
: 还是执法标准是,我不管你的前後文语气语意是什麽,只要用字遣词不当就可以桶?
挑衅成立的重点在於对於他人ID的指名道姓,
就算你强调那是『举例』,
我也认为那是不恰当的方式、或是对他人有造成可能性的损伤,
换句话说,
没有针对ID指名道姓的话、是不会触犯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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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sp2530 (114.24.210.93), 05/29/2017 10: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