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S (大家要乖啦)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Re: [申诉] car板板主RaveMan
时间Tue Oct 2 03:37:26 2012
两则申诉案一并处理
1.
虽然PTT说明板务讨论可於看板上进行
但是并非板务讨论"仅只能"在板上进行
若板主判定板务讨论已经影响看板正常使用
进而阻止再发文讨论
有先给予禁止说明 则这部分PTT是给予板主裁量权的
并非禁止在板面上讨论板务 就等於板主违规
2.
板主有板规的制定权
板规的更动并没有规定必须经由板友同意通过
是否要听取民意 或是自行判断怎样做最适合 或是要进行改革
组务并不干涉
本案中
板主有其坚持要改变的原因
然而部分板友不能接受
板主也停止板规更新 而进行民意投票
就这部分的协调上 板主并非一意孤行 也没有违反规定
每个板主的做法都不相同
组务判定的是板主是否违规
而非"态度"的部分
有心做事 但是与板友的沟通仍须加强共识
这部分有赖板主与板友多些耐心
待投票结果出炉 板主重新制订规范
若仍对"态度"有所不满 再来进行下一步处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7.151.135.53
1F:推 NinePi:很单纯只是要提罢免 为什麽不能让民意决定他的去留? 10/02 07:34
2F:→ NinePi:这是需要针锋相对的争论 才能找出他的实际违规之处吗 10/02 07:36
3F:推 H22A:反对他的早高过他的得票数,他不出声的car板一如往常 10/02 07:36
4F:→ H22A:乱源可想而知 10/02 07:37
5F:推 NinePi:R版主对於他的不适当之处完全不回答 逃避问题 10/02 07:38
6F:→ NinePi:结果小组长就这样视若无睹? 10/02 07:38
7F:→ H22A:如果一定要到10/4才可以提罢免就等吧,不差两天 10/02 07:45
8F:推 NinePi:不好意思 刚重看了组务规范 请问这已经是这篇申诉的结案? 10/02 08:46
9F:→ NinePi:如果是 是否已经符合 罢免的<0>的程序? 10/02 08:46
10F:→ NinePi:小组长的裁决是 "不处分" 10/02 08:47
12F:→ NinePi:罢免程序已经开始 10/02 08:57
13F:推 zseal:公投一面倒可以说是部份人不接受…科科 10/02 09:06
14F:推 chuangtx:做法 太粗鲁了 令人不舒服 10/02 09:18
15F:推 ganbaday:你的四点原因都没违反站规 要组长回应啥? 这哪叫逃避... 10/02 10:45
16F:→ ganbaday:版主不受欢迎,要组长审判啥???? 由於版主不受欢迎故拔 10/02 10:46
17F:→ ganbaday:掉版主?? 另外申诉方也未答辩,反对其履行政见之意义? 10/02 10:46
18F:→ ganbaday:难道是当初投票没看政见就投票吗= = 10/02 10:47
19F:→ ganbaday:唯一要说不适当的,大概就是不知道站规25.26的点,但也未 10/02 10:48
20F:→ ganbaday:完全封死,组务第一点已有说明 10/02 10:48
21F:推 NinePi:请看我申诉内文 我不想争论这些 他到底适不适任而已 10/02 10:55
22F:→ NinePi:我也没有要求组务就实质上给他任何处分 10/02 10:55
23F:→ NinePi:只是R版主回信中 叫我来罢免他 他不想回应了 10/02 10:55
24F:→ NinePi:这是需走的程序 10/02 10:56
25F:→ ganbaday:行事风格/被讨厌,你要组长回答啥? 10/02 10:57
26F:→ ganbaday:我不反对你只是走程序纯罢免,但你说"组长视若无睹"就很 10/02 10:57
27F:→ ganbaday:没道理,哪个组长应该处理的环节,组长没回答到的? 10/02 10:58
28F:推 tompy:我只想知道现在程序到底能不能提罢免了 反正他是被罢免定了 10/02 10:58
29F:→ ganbaday:第一点,依站规可以暂时禁止讨论/限制部分讨论,这无误 10/02 10:59
30F:→ ganbaday:第二点,版主改版规并无公开讨论的义务,这也是完全正确 10/02 11:00
31F:→ ganbaday:PTT多的是板主完全自主改板规的,并不违反程序 10/02 11:01
32F:推 NinePi:所以我同意SES组长的判决 不需处分 此申诉案已经结案?! 10/02 11:01
33F:→ ganbaday:更何况,板规来自政见,履行政见天经地义,没照做才失职 10/02 11:01
34F:→ ganbaday:@tom + Ni 第二点最後段有伏笔,看不出这位组务是否为 10/02 11:03
35F:→ ganbaday:最终判决,还是仅中间答案,要待板规投票结束後之类?? 10/02 11:03
36F:→ ganbaday:这个要请去问组长本人了。 10/02 11:03
37F:→ ganbaday:但无论如何,Ni程序部分挂了,现在只剩Kiki还有资格,要 10/02 11:04
38F:推 NinePi:谢谢G大的指教,最後提出的部分也是我存疑的。 10/02 11:04
39F:→ ganbaday:问清楚并确定清楚程序再开。 10/02 11:04
40F:→ ganbaday:Kiki是生活群组资深板主,应该是很熟程序 10/02 11:05
41F:→ NinePi:但既然态度跟做事方法不是站规、组规可规范的。 10/02 11:06
42F:→ NinePi:针对"视若无睹" 是指我提出的实际行为作回答 R板选择跳过 10/02 11:07
43F:→ NinePi:他是否希望板友站内信讨论 我寄了信之後他做了什麽? 10/02 11:07
44F:→ NinePi:是否直接砍我信未回覆,若非如此 希望他能张贴原信件内容 10/02 11:08
45F:→ NinePi:如果他真的这样做 当然规范管不到他。因为这是他个人行为 10/02 11:09
46F:→ NinePi:而我罢免提出的理由,就是他个人问题。 10/02 11:09
47F:推 ganbaday:1.因态度提罢免没问题,无失职之处(指版主之权利义务)亦 10/02 11:11
48F:→ ganbaday:可提罢免,这很OK 10/02 11:11
49F:→ ganbaday:2.是否回信,就要看寄信的内容... 10/02 11:11
50F:→ ganbaday:我又爬了一次他的回信,意思很明确,她只愿讨论板规部分 10/02 11:13
51F:→ ganbaday:试水温的公投,版主也没置底的义务,我不懂他能回答啥@@" 10/02 11:14
52F:→ ganbaday:我的出发点是以站方"版主权利义务"去思考,而非从user 10/02 11:15
53F:→ ganbaday:的观感去思考。毕竟感觉 跟 对错 之间仍有差异 10/02 11:16
54F:推 NinePi:了解且认同你的想法及看法。 10/02 11:17
55F:→ NinePi:所以他选择性不回答对他不利的问题,我也觉得那就这样。 10/02 11:18
56F:→ NinePi:因为他就是这样的所作所为才会惹人厌。 10/02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