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n (9n)
标题[申诉] dog板板主vein
时间Tue Feb 14 02:36:05 2012
※ [本文转录自 qn 信箱]
作者: vein (吼!!╰(‵□′)╯)
标题: Re: 检举
时间: Thu Feb 9 15:29:50 2012
winddolphin在文中讲述的的确是事实
您的确在好几次的争议文中都有提到u版主,但他内文并没有针对您本身有人身攻击
只是在讲述版主就任可能会碰到的状况
就算他讲的话不能代表U版主,那也应该是U大来提出抗议
所以Unifish想桶我但怕被说话桶不到很痛苦吗??? <--这个也是你想的
他的推文完全没提到U版主要桶你
事实上也是题外话 从以前到现在U版主也从未跟我提到有要水桶任何人的意思
就这一次的推文,我认为并没有提出任何警告的必要
以上 谢谢
vein
※ 引述《qn (9n)》之铭言:
: 文章代码(AID): #1FB5n_ne (dog)
: 底下推文:
: → winddolphin:因为你要是回嘴或惩罚就会被骂滥用公权力、偏坦某某看 02/05 10:21
: → winddolphin:法、偏坦某某人 02/05 10:23
: → winddolphin:酸板主之前都还会放大绝说 来桶我啊~ 讲这话一定会被 02/05 10:24
: → winddolphin:板主黑掉 怎样怎样的,大绝放出以後让你就算是依板规惩 02/05 10:25
: → winddolphin:罚也一样落人口舌 02/05 10:25
: → winddolphin:ex. qn有几次酸u板主,可是不管u板主本身的感受为何,他 02/05 10:26
: → winddolphin:要是处理了就会被人说是公器私用,对付对自己不满的人 02/05 10:27
: → winddolphin:若你想不到这些我会有些担心你处理争议的公平度 o.o 02/05 10:28
: 要战何必扯到我 所以Unifish想桶我但怕被说话桶不到很痛苦吗???轮的到win来说嘴???
: 请他详列举证 不然空穴来风 谁知道他讲的话是不是代表U板主???
: 触犯版规第七条--
: 七. 文章内容(or推文)含有辱骂、攻击性语言即属人身攻击;或者酸言酸语,足以影
: 响「当事人」的感受,凡发生前述情况请当事人於15天内来信检举,非当事人检
: 举无效,若当事人没有来信检举则不予处理。只要检举理由合理,版主得视情节
: 轻重处以警告、水桶、永久水桶等处罚。(检举格式详见z-3-11)
: 人身攻击罚则: 初犯警告一次
: 已有人身攻击前科者水桶10日起跳,累犯加倍计算
: 恶意重大,违反程度严重者,得直接处以永久水桶
: 酸人罚则: 初犯警告一次
: 已有酸人前科者水桶5日起跳,累犯加倍计算,以此类推
: 请板主进行罚则 感谢~~~
: 若不处理 也请回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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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251.146
※ Deleted by: qn (122.147.21.180) 02/09/2012 16:06:37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qn (122.147.21.180), 时间: 02/14/2012 02: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