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unqSen (科科)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Re: [申诉] biker版主不当水桶
时间Thu May 6 13:40:09 2010
※ 引述《ChungSen (仲生.....)》之铭言:
: 推 SES:PTT上有太多相似的ID 不能还没有违规就说他有恶意而处罚 05/05 14:05
: │ 一、为维护看板秩序,以下情形的文章或推文砍文不另行通知, │
: │ 浸水桶一个月并设劣文,且视情况加重处理,累犯者永久水桶: │
: │ │
: │ 1. 干扰看板运作、刻意笔战或制造纷争、在板上吵架等、 │
: │ 人身攻击、故意挑起族群对立战端、 │
: │ 蓄意乱板文章、故意比较某些车种、态度恶劣 │
: │ 、以偏盖全、故意模仿ID、分身、语气等不当行为。 │
: 故意模仿ID本身就是版规之一
: 目的就是要防止类似之挟怨报复的情形
: 怎说没有违规?
明年是民国100年 也就是一个世纪以前
国父及革命先烈推翻几千年的封建政体
创立了东南亚第一个民主国家
过去皇亲贵族享有的特权及禁忌一夕瓦解
皇帝专用的五爪龙 黄色衣裳及名字不再为某人独有
现代人不再因与总统同姓名而被迫改名或杀头...
扯远了... 回来~ 回来~
咕狗大神花了零点几秒告诉我 ChungSen 有 13000项结果
仲生 有 134000项结果
吕仲生 有 496项结果
看起来刻意模仿ID的人可真多 XD
咕狗大神又说专营地产事业的忠诚(chungsen)集团 成立於1984年
我想跟ChungSen差不多同年吧 从注册创立时间看来
好像是ChungSen你模仿人家耶 XDDD
忠诚集团应该马上派律师通知你改英文名否则就关进监牢
若法官真的接受这样的控告案件 岂不荒谬? 岂不荒谬?
为什麽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因为你又不是打着忠诚集团的名号在地产界招摇撞骗
而是在PTT biker板被奉若神人的电系及HID大灯达人
两者并不致使人混淆或利益损失(如果哪天你放话要收购远雄可能就危险XD)
又扯远...
我在biker板正常与板友进行沟通交流
并无滥发公告 刻意引战 号召团购 发起活动
甚而藉板主之名谋取不当利益
前述违规事项在biker板规规定得很完整
板主当能以板规论处...
可是没有!!!
公告用的是''刻意模仿ID'' 没有违规举证 没有理由
去信板主群也毫不解释!
於是没有违规却只因ID相似被水桶 岂不荒谬? 岂不荒谬?
放大一点 全PTT 全台湾 在全亚洲 在全世界 都有无数和你相似的ID
你要一一浸他们去水桶吗? 或者你是该被浸的呢?
我们以为迎来了民主一世纪了 人民应已解放许久 四民皆平等
但其实似乎不尽然...
坦白说 哀矜勿喜
就算获得平反也不可能获得金钱赔偿
但我的(帐号)名声与讨论权却实质的受到损害
若能平反 希望板主能以一篇新公告说明敝人无罪
至於致歉 我是不太敢奢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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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115.22.4
1F:→ Gunslinger:好大的帽子啊 真是司马昭(捏鼻 05/06 14:08
2F:嘘 a444498:一堆废文 还是掩盖不了想要乱板的真相 05/06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