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lacia (lilacia)
标题[转录]Re: 版规十
时间Wed Mar 3 18:56:22 2010
※ [本文转录自 lilacia 信箱]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标题: Re: 版规十
时间: Tue Mar 2 00:32:19 2010
※ 引述《lilacia (lilacia)》之铭言:
: ※ 引述《ebi (Prince Siegfried)》之铭言:
: : 我知道版规十
: : 判定101版友并不是用单篇足以认定
: : 之前也有版友检举li大引战,但是不符合认定的就不会受理
: : ebi
: 那就规定 需要几篇才能认定
: 而规定修改前 应该照既有法规认定
如果规定了
想引战的就知道在几篇以下就可以免罚,这是制造机会让人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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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6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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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ilacia:既有法规为一犯一罚 版主闪避我提出依现有法规执法之诉求 03/03 19:05
2F:→ lilacia:想依自已的规定多篇才罚 但要几篇才仍认定 却拒绝规范 03/03 19:05
3F:→ lilacia:分明想保留自己独裁的决定权力 03/03 19:06
4F:→ lilacia:而且 依版主的经验 从来不想主动得罪版友 03/03 19:06
5F:→ lilacia:所以若版友不循其他管道申诉 版主护航的人 定不达认定标准 03/03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