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S (大家要乖啦)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Re: [申诉] biker水桶判决
时间Thu Oct 1 11:52:55 2009
: 第三点的部分:
: http://r1gpg5cy.googlepages.com/alulu1.JPG
: http://r1gpg5cy.googlepages.com/alulu2.JPG
: http://r1gpg5cy.googlepages.com/iori.JPG
: http://r1gpg5cy.googlepages.com/new2.JPG
如果疑为分身
要给予永久水桶前 若使用者有抗议
应该要先送帐号部确认
IP相同不见得是同一个人
: 第一点:
: 请小组长试想一个状况,
: 在一大家喝酒助兴的场合下,有人大喊:「喝酒有害身体健康啊!」
: "喝酒有害身体健康啊"一词本身也并无不妥
: 但是在错误的场合下会有反常的後果
: 在那场合上会认为这家伙是来乱的人会有多少?
: 造成冲突的机会有多大?
说反话
也不至於需要将此人水桶 甚至永久水桶
: 所以接第二点解释:
: 如果文章中有出现改装类问题,如改引擎cc数、车架结构等
: alulu0720之推文勉强可以出现
: 但原文中只单纯更换轮胎、煞车片和更换前避震中的油
: 这些甚至是连原厂都会不定时变更品牌的消耗品
: alulu0720便乱入宣称"请勿讨论违法的变更车体事项"
: 这是第一次出现挑衅行为
: 如果这位使用者坚持要改成双避震
: 那麽alulu0720之推文一样勉强说得过去
: 但在经过版友们劝退後打消那念头而改更换避震器
: alulu0720便乱入宣称变更车体等词
: 经此二次行为版主群始判定为蓄意闹版
根据板主与alulu0720的说法 以及其他板友的推文
对於这样的行为是否属於 "变更车体" 有不同解读
仅是认知上的不同
而即使 alulu0720 说错了
坚称这样是变更车体 那也只是他个人的误解
板主是否有先给予劝告 不要做错误的宣导?
也并没有看到其他板友被误导造成错误观念的情况
因此
针对此三点
只有IP相同这一点可以送交帐号部
确认其是否为分身
在确认是分身前
其他两点都不应处以"永久"水桶
请板主改判之
待板主提出帐号审查後 再看是否应该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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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32.9
1F:推 ChungSen:尊重组务判决,内部讨论後会重新做出新判 10/01 21:20
2F:推 alulu0720:还是永久水桶阿 哪有改判? 10/04 21:53
3F:→ ChungSen:因含有版规漏洞上之新配套处理,请稍後:) 10/05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