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S (大家要乖啦)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Re: [申诉] biker水桶判决
时间Thu Sep 24 17:11:09 2009
以下为本案被判违规之推文
: 推 alulu0720:恩恩 Ya哈哈果然棒! 09/15 08:37
: 嘘 alulu0720:请勿讨论违法的变更车体事项 09/14 13:37
: 推 alulu0720:变更车体要到监理所办理登记 否则是违法的喔 *>.^* 09/16 12:59
板主判罚的准则有三
1. 推文有反讽意味会引战
2. 变更车体定义仍不明 不可混淆视听
3. 疑为分身或亲友
针对第一点
如此的推文并无不妥
单看句子本身完全是普通的句子
并没有攻击的情况
即使是反讽也不一定引战
针对第二点
如果变更车体的规定仍不明朗
那麽每个人对此事的看法解读都会有不同的想法
alulu0720认为这样违法 板主认为这不违法 (或未知是否违法)
都是对法条有不同的解读
或许有一方是对的 而有一方是错的
但对法条解读有误并不达成需要水桶的地步
除非过度宣扬错误观念 而可能导致他人做出错误违规的行为
则板主迳行劝阻後无效 再将之水桶
针对第三点
若疑为分身 则应送帐号查询
否则不同帐号应视为不同人士持有 不应连坐
一个ID违规就针对一个ID处罚
因此
请板主补足以上三点不足之处
1. 是否确实引起笔战?
2. 是否过度宣扬错误观念 可能造成他人误解而做出违规事项?
是否劝阻勿混淆视听无效?
3. 是否确为分身?
若以上三点无法补齐
则应撤销永久水桶的处罚
若可补齐
则符合永久水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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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09.32.9
1F:推 ChungSen:请组长稍等,版主群正在编写回文:D 09/25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