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rifox (魔鬼邀请书)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Re: [申诉] FishShrimp板主 iorifox 水桶申诉
时间Fri Jul 31 17:23:15 2009
※ 引述《cutebird1 (来自降龙会的海鸟)》之铭言:
: PTT ID:cutebird1
: 触犯版规:
: 二.转录板友文章前,请先徵得同意。
: 违者若原作者检举,水桶三天。
: 因本人自身已经承认,转录前未徵求原PO同意。
: 经PO检举,裁决三天水桶。
: 若不服判决可来信讨论,若讨论未果再请触犯版规者向版务组提出申诉。
: 以上
: 八神狐
: =======================================================================================
: 作者 iorifox (魔鬼邀请书)
: 标题 Re: 关於 水桶不服申诉
: 时间 Mon Jul 27 17:51:32 2009
: ───────────────────────────────────────
: 述删。
: 此判决依照版规
: 二.转录板友文章前,请先徵得同意。
: 违者若原作者检举,水桶三天。
: 您在置底推文也大方承认转录前未徵求原PO同意。
: 当初原PO申诉告知他,因为无法确定PTT ID与降龙会昵称有何关联性。
: 因故无法裁决,但您今天承认的确未经同意转录文章。
: 固裁决水桶三日。
: 剩余的事项因为我只是PTT 鱼虾版 小版主,并无如此权限去裁定非PTT鱼虾版之外的事项
: 这点请您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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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orifox:在站规规范当中若转录文章未告知,且转录网页有营利事项 07/27 17:29
: → iorifox:视为企图牟利,皆有侵犯着作权法之疑虑。 07/27 17:29
: → iorifox:这是我与小组长对话节录下来的。 07/27 17:30
: → iorifox:加上有人申诉此事项,依照版规不知转录者为何人,无法裁定 07/27 17:30
: → iorifox:有没有营利又不是我说了算,现在简单一句话: 07/27 17:31
: → iorifox:是不是您转录过去的就好,是就是,不是大家就不用争辩了 07/27 17:32
: → cutebird1:是的 文章是我转录 如有违反版规 请你依照办理 07/27 17:38
: 此为该版规
: 二.转录板友文章前,请先徵得同意。
: 违者若原作者检举,水桶三天。
: ===========================================================================================
: 第二编 违规行为
: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 一、看板违规行为:
: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
: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 公开之个人资料。
: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
: 在站规内 清楚写到於看板转载 而非於其他外站论坛
: 而我在转录其该论坛 当事人提出後 也与其沟通
: 以下是沟通内容
: qwaslin
: 发表於 2009-7-23 04:0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 回复 #12 海鸟 的帖子
: 干麻转录我的文章..........
: 无言耶
: 你可以用你名字打一篇阿...
: ------------------------
: 海鸟
: 引用:
: 原帖由 qwaslin 於 2009-7-23 04:08 发表
: 干麻转录我的文章..........
: 无言耶
: 你可以用你名字打一篇阿........
: 第一 我不知道你是降龙会的版友 再此先跟你说抱歉 (我以为是PTT 的乡民发的 @.@)
: 第二 这边重点不在於 谁发的 , 只是 刚好这篇在说 "因为降龙会 所以 sara ...."
: 最後还是跟你说声抱歉 ~~
: qwaslin
: 发表於 2009-7-25 16: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 回复 #29 海鸟 的帖子
: 只是希望你告知一下原作者
: 不然这样看到很怪而已
: ENDING
: 因此本人不服判决 在此上诉
本人在此件案件前,已有人检举有人盗转录文章到降龙会
当时回应检举者,无法确认该转录案件为何人转录。
故无法裁决。
但因当天置底推文中
1F:→ cutebird1:qwaslin 你的文章是我转录至降龙会的没错07/25 11:47
2F:→ cutebird1:如果你说的检举 是因为我转录你的文章关系07/25 11:48
3F:→ cutebird1:请参考 PTT 版规 第一章 * 第六条 * 第一项07/25 11:49
4F:→ cutebird1:(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07/25 11:50
5F:→ cutebird1:之文章。07/25 11:50
确定转录者为cutebird1且未经由原PO同意。
故依照版规
二.转录板友文章前,请先徵得同意。
违者若原作者检举,水桶三天。
如此裁定水桶三日。
除此之外推文中所提到事项
→ iorifox:在站规规范当中若转录文章未告知,且转录网页有营利事项 07/27 17:29
→ iorifox:视为企图牟利,皆有侵犯着作权法之疑虑。
被申诉者断文取意。
原文为
6F:→ iorifox:在站规规范当中若转录文章未告知,且转录网页有营利事项 07/27 17:29
7F:→ ice33:吼吼吼......被枪先了 07/27 17:29
8F:→ iorifox:视为企图牟利,皆有侵犯着作权法之疑虑。 07/27 17:29
9F:→ iorifox:这是我与小组长对话节录下来的。 07/27 17:30
10F:→ cutebird1:那很简单阿 你说有人营利 那营利证据拿出来阿? 07/27 17:30
11F:→ iorifox:加上有人申诉此事项,依照版规不知转录者为何人,无法裁定 07/27 17:30
12F:→ iorifox:有没有营利又不是我说了算,现在简单一句话: 07/27 17:31
13F:→ cutebird1:证据拿不出来 只会一直牵拖一些有的没的 一件事证被人家 07/27 17:31
14F:→ iorifox:是不是您转录过去的就好,是就是,不是大家就不用争辩了 07/27 17:32
15F:→ HALAMA:很简单 解释一下首页广告费收了多少就可以了 还要我敎? 07/27 17:32
16F:→ cutebird1:翻就另外找另外一件事情来衬托自己上一件事的露馅 07/27 17:32
17F:→ cutebird1:我无法解释 因为我看不到 也参与不到 07/27 17:33
18F:→ cutebird1:你有证据 欢迎检举至PTT 法务 或公布出来让大家看 07/27 17:34
19F:→ cutebird1:iorifox 看来你也不太认真 在顶楼我不是写很清楚了吗 07/27 17:35
20F:→ iorifox:SOGA,您转的就是了 07/27 17:36
21F:→ cutebird1:是的 文章是我转录 如有违反版规 请你依照办理 07/27 17:38
22F:→ iorifox:既然大家已经有共识,请大家继续讨论新增版规事宜。 07/27 17:42
此为原文推文意思。
此外除了原PO被水桶申诉之外,我实在不了解原PO想申诉的问题在哪?
申诉者的确转文没有徵求同意,且触犯版规。
裁定水桶三日。
剩下的我不知道他想要申诉什麽,也不清楚我应该回应什麽。
请小组长裁定。
八神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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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198.7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