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bird1 (来自降龙会的海鸟)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申诉] FishShrimp板主 iorifox 水桶申诉
时间Mon Jul 27 18:12:03 2009
PTT ID:cutebird1
触犯版规:
二.转录板友文章前,请先徵得同意。
违者若原作者检举,水桶三天。
因本人自身已经承认,转录前未徵求原PO同意。
经PO检举,裁决三天水桶。
若不服判决可来信讨论,若讨论未果再请触犯版规者向版务组提出申诉。
以上
八神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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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orifox (魔鬼邀请书)
标题 Re: 关於 水桶不服申诉
时间 Mon Jul 27 17:51:3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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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删。
此判决依照版规
二.转录板友文章前,请先徵得同意。
违者若原作者检举,水桶三天。
您在置底推文也大方承认转录前未徵求原PO同意。
当初原PO申诉告知他,因为无法确定PTT ID与降龙会昵称有何关联性。
因故无法裁决,但您今天承认的确未经同意转录文章。
固裁决水桶三日。
剩余的事项因为我只是PTT 鱼虾版 小版主,并无如此权限去裁定非PTT鱼虾版之外的事项
这点请您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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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orifox:在站规规范当中若转录文章未告知,且转录网页有营利事项 07/27 17:29
→ iorifox:视为企图牟利,皆有侵犯着作权法之疑虑。 07/27 17:29
→ iorifox:这是我与小组长对话节录下来的。 07/27 17:30
→ iorifox:加上有人申诉此事项,依照版规不知转录者为何人,无法裁定 07/27 17:30
→ iorifox:有没有营利又不是我说了算,现在简单一句话: 07/27 17:31
→ iorifox:是不是您转录过去的就好,是就是,不是大家就不用争辩了 07/27 17:32
→ cutebird1:是的 文章是我转录 如有违反版规 请你依照办理 07/27 17:38
此为该版规
二.转录板友文章前,请先徵得同意。
违者若原作者检举,水桶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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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违规行为
第一章 违规行为之范围及认定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
(二)未经同意,於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公开之个人资料。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於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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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站规内 清楚写到於看板转载 而非於其他外站论坛
而我在转录其该论坛 当事人提出後 也与其沟通
以下是沟通内容
qwaslin
发表於 2009-7-23 04:0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回复 #12 海鸟 的帖子
干麻转录我的文章..........
无言耶
你可以用你名字打一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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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鸟
引用:
原帖由 qwaslin 於 2009-7-23 04:08 发表
干麻转录我的文章..........
无言耶
你可以用你名字打一篇阿........
第一 我不知道你是降龙会的版友 再此先跟你说抱歉 (我以为是PTT 的乡民发的 @.@)
第二 这边重点不在於 谁发的 , 只是 刚好这篇在说 "因为降龙会 所以 sara ...."
最後还是跟你说声抱歉 ~~
qwaslin
发表於 2009-7-25 16: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回复 #29 海鸟 的帖子
只是希望你告知一下原作者
不然这样看到很怪而已
ENDING
因此本人不服判决 在此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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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9.19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