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foto (Still Live)
看板L_RelaxEnjoy
标题Re: [申诉] ai-photo版 版主skyjolin 未处理本人检举
时间Fri Jul 4 19:02:08 2008
※ 引述《skyjolin (就冷)》之铭言:
:
: 在此应小组长要求出面说明
: 外拍板板规中,仅针对
: a.不雅文字
: b.人身攻击
: c.挑衅
: d.multi-ID恶意闹板
: 以上四项有做惩处之规定。 (外拍板 板规第六条)
: 对於"未经证实之言论"板主只能尽力劝导,无法进行水桶等惩处
: (外拍板 板规第七条)
: 因此,在7/02依据板规进行惩处
:
: 作者 skyjolin (就冷) 看板 ai-photo
: 标题 [公告] 警告一次
: 时间 Wed Jul 2 10:23:32 2008
: ───────────────────────────────────────
: 於
: ● 9997 48 7/01 infoto R: [闲聊] 摄影师和MD的关系
: 推 dan192:"专业"的看法又不适用业余的兴趣.你好好赚钱去吧. 07/01 05:18
: → infoto:或许是用你的程度照我的方式拍才会有这问题,其他人不会说 07/01 06:19
: 推 surna:3F实在是有够"专业"的 07/01 07:23
: 推 surna:大光圈 连拍 失焦 逗笑 有够大绝的 07/01 07:26
: 据上列推文,dan192、infoto、surna 依板规第六条各警告一次
: 第二次就直接依板规水桶处分
: 另各位熟读板规第七条,dan192请熟背板规第七条後段
: ====================引用结束线======================
:
: infoto申诉文中针对 dan192仅告知检举,
: 若为检举事项不雅文字、人身攻击、挑衅之部分,外拍板业以处理
: 若为检举dan192造谣等不确定消息之发言,未及外拍板板规惩处标准
: 但,外拍板亦己进行道德劝说
: 请 小组长及infoto谅解。
: ai-photo BM
: skyjolin Lee
: 2008.07.04
是的,我有看到你针对挑衅的部份做出处置
但我检举的是造谣行为
在寄出检举信之前,曾经在版面上发表检举内容(後有人提醒违反版规而自行删除)
dan192在该篇检举内容持续推文中伤(已寄送版主)
我认为以未达板规惩处标准来解释,有违公平精神
之前只要模特儿受到性骚扰,在公开版面上爆发,你也会对双方当事人求证
以厘清责任归属
版规惩处确实无法规范法律层面的问题
但是你自己在版规之外也推出黑名单,以求降低其他被害者受害可能
如今摄影师受到非证实性言论中伤,若以公平性而言,你是否应该比照办理?
你是否应该向dan192求证?
来证明他所言不假(确实有模特儿被我不当索取金钱)
或是dan192恶意中伤
若是我确有不当索取金钱,你也应该将我列入警告黑名单中,而非漠视不理
若dan192所言不实,是他恶意造谣,若无法在现行板规上做处置
是否应该有其他变通处置?(dan192列黑名单示警,或者公告澄清以恢复名誉)
要是今天有人在版面上质疑因为dan192有说过要请你吃过饭,导致你的执法不公
我相信你也会很生气
说过是一回事,吃过又是一回事,执法不公又是更远的一件事
换作是你,你会希望人家用这种方式造谣质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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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5.58.99
1F:→ nekosan:翻了以前公告...几乎就你们这几个都在互相挑衅..... 07/05 06:16
2F:→ nekosan:水桶完後警告 警告完後水桶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07/05 06:16
3F:→ nekosan:我倒是觉得你要是真的d版友妨害你名誉 不如直接走法律 07/05 06:18
4F:→ nekosan:还比较快 不然你们几个都在文章你酸我我酸你也不是办法 07/05 06:18
5F:→ infoto:了解,再请教若寻求法律途径,如何向站方要求提供个人资料? 07/06 04:49
6F:→ penlyly:先去提告 再由司法单位向站方调资料 07/07 00:08